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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叫車」惡狼運將爬後座性侵、強拍裸照 反控女乘客「想抵車資」…遭重判8年

發布時間:2025/11/26 21:04

記者鄧宇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73叫車」APP的司機林德榮,去年5月接載女乘客時,竟趁駕駛之便將車開往環河南路河堤旁,性侵女乘客得逞,還強行拍下裸照。法院審理後認定他藉職務接觸乘客、利用密閉車廂製造孤立情境,加上犯後矢口否認、反控女方詐欺,本月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8年徒刑,仍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173叫車」APP的司機林德榮,去年5月接載女乘客時,竟趁駕駛之便將車開往環河南路河堤旁,性侵女乘客得逞,還強行拍下裸照。(示意圖/Unsplash)
新北市一名「173叫車」APP的司機林德榮,去年5月接載女乘客時,竟趁駕駛之便將車開往環河南路河堤旁,性侵女乘客得逞,還強行拍下裸照。(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指出,案發當天下午,林男透過叫車平台接到女乘客「小花」(化名),本應依照路線將她載返住處。行程途中,他卻突然評論小花的胸型「很不錯」,並談起個人性經驗,甚至自言自語「要找一個沒有人、沒有監視器拍到的地方」。語氣異常讓小花立即提高警覺,只能用簡短回應「好...謝謝」帶過惹人不適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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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後來以「想看看小花胸口刺青」為由停車,下秒便從前座爬上後座,掀起小花衣物拍照,接著進一步脫去她的裙子與內著,性侵得逞。小花因身處偏、車內密閉、擔心激怒加害人引發生命危險,只能用委婉語氣哀求他停止:「你不要這樣」、「我媽媽在煮飯等我回家」、「這樣我很為難」、「我需要盡快回家」但林男完全不理會,還稱照片只會留在自己手機。

犯案後,林男見小花驚恐無措,便突然收手,說了「不為難你了」後,返回駕駛座並將人送回住處。抵達後他表示「不用付款了」,還想索取女方聯絡方式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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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在法庭上辯稱,小花因不願付車資才誣指他性侵。然而法官指出,雙方原本互不相識,彼此並無金錢或衝突糾紛;而林男當時也未要求小花付款,女方更不可能為了區區300多元自冒刑責,走進冗長司法程序。

新北地院綜合女方供述、時間軸、通報過程及相關證據,確認林男利用計程車密閉環境使乘客陷入求助不易的狀態,又強拍私密影像,嚴重侵犯被害人身體自主權與性隱私,對小花造成深刻創傷。另外,林男案發後不僅毫無悔意,還反向提出詐欺告訴,亦未和解或賠償,情節重大,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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