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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3內鬼竊密!4罪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求處1.2億罰金 總公司回應:深感遺憾

發布時間:2025/12/3 20:37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查分署偵辦台積電遭3名工程師竊密案,昨(2)日偵查終結,依國安法、營業秘密法等4罪,追加起訴其中1名工程師曾任職的東京威力科創,求處共1億2千萬元罰金。智財商業法院今(3)日表示已分案,交由審理3名洩密工程師的合議庭一併審理。被追加起訴的東京威力科創也於今日做出回應。

台積電3內鬼竊密案目前仍持續調查。(圖/經濟部臉書)
台積電3內鬼竊密案目前仍持續調查。(圖/經濟部臉書)

智財商業法院今日表示,高檢署昨依國安法、營業秘密法等4罪,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並求處共1億2千萬元罰金;和先前3名洩密工程師所涉犯《國家安全法》的案情,具有相牽連的犯罪事實,因此分給同一股受命法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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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此案,涉嫌竊取2奈米機密技術的3名工程師皆畢業於國內同間頂尖大學,為學長學弟關係;其中陳姓工程師在台積電資歷8年,並曾擔任需與研發、晶圓生產與採購部門等合作的量測相關業務,也參與過5奈米、3奈米等先進製程的缺陷改善職務。2022年年底,陳男被日商設備大廠延攬,擔任高級行銷專員,並負責台積電相關蝕刻設備服務。隨後陳男疑似為解決工作上所碰到的問題,找上台積電在職的戈姓與吳姓工程師,要求他們利用遠端辦公模式,登入台積電內部系統,再以手機拍攝電腦螢幕方式傳送2奈米製程機密給陳男。

檢方指出,陳男為本案主嫌,涉及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竊取營業秘密罪,以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等3罪,合併求刑14年;吳男涉及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求刑9年;戈男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求刑7年。9月1日上午,3名工程師由高檢署移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並決定是否續押;經合議庭召開接押庭調查後,裁定3人全部續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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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日前將3名工程師起訴,並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科創,昨日偵查終結,檢方在訊問陳南與東京威力相關員工,並比對全案事證及公司答辯資料,認為東京威力科創依法對陳男有監督責任,但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事證,應負法律規定之法人刑事責任,有涉嫌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安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台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億2000萬元。

東京威力科創(簡稱TEL)表示在案發後已開除相關員工,並會全力配合台灣當局調查。東京威力科創強調,嚴禁員工涉入不當行為,目前無跡象顯示機密資料有外洩給第三方。針對台灣子公司被追加起訴一事,東京威力科創今日正式回應,「對於本次事件深感遺憾,並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針對所造成的重大不安,向所有利益相關者致上深切的歉意」,並強調「公司仍把遵守法令及倫理基準視為最重要的經營方針,絕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準則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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