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馬上送幸福
馬上送幸福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日12~週一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好厝抵家】

助理費除罪化!28藍委再提地方民代比照辦理 免核銷「不受貪污罪、刑法規範」

發布時間:2025/12/9 11:34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為立委助理費案除罪化,引發爭議,沒想到陳玉珍另進一步針對地方民代部分提出修法草案,讓地方議員的助理費等費用比照立委,直接由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撥予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且立法說明更直言,如何運用及運用妥當與否,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之規範範圍」。

藍營立委日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由立委統籌運用助理費,且免檢據核銷,為助理費案除罪化。(圖/公督盟)

陳玉珍提出的《立法院組織法》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在立院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引發爭議,國會助理工會已發布聲明嚴正反對,呼籲立法院立即停止此一修法。據了解,國民黨團昨(8)日召開幹部會議討論後,未決定撤案或暫緩,將重新討論待有好的版本再排案。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陳玉珍另外又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地方議員的助理補助費用,擬由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撥予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議員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補助費、助理春節慰勞金及法定負擔費用。

提案指出,近年來公費助理爭議與司法爭訟不斷,起因在民意代表助理費究竟屬於薪資或議員問政工作的實質補貼,在法解釋上有疑義,凸顯現行法規有違法明確性疑慮,因此提出此修法。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地方民意代表部分,現行制度要求各議會編列助理補助費,直轄市議員每月上限32萬元、至少聘6人;縣市議員則每月上限16萬元、至少聘2人。陳玉珍的修法版本,擬取消聘僱人數的限制,補助費改發給議員本人統籌,不需核銷,也能用於其他目的。

據了解,該提案由陳玉珍提出,包括林思銘、鄭正鈐、謝龍介、高金素梅、洪孟楷、馬文君、盧縣一、丁學忠、楊瓊瓔、張嘉郡、葛如鈞、廖先翔、翁曉玲、羅明才等藍委支持。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