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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確定不副署《財劃法》創憲政首例!卓榮泰最新說明曝光

發布時間:2025/12/15 16:16

異動時間:2025/12/15 16:19

記者吳家豪/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通過《財劃法》修法,今(12/15)為總統依法公布的最後期限,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次修法的3項違憲理由,並且宣布,行政院將不副署這次修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

行政院下午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行政院正副院長卓榮泰、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政務委員林明昕,以及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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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指出,立院在11/14通過的《財劃法》修法,他將依照《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他說,立院再次修正的《財劃法》,有明顯違憲之處。

卓榮泰說明違憲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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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院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

2.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實質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

3.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卓榮泰表示,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憲法》的忠誠,若行政立法兩院有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作出裁決,但因立院修訂新版《憲訴法》,不合理地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也多次杯葛總統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卓榮泰說,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的最後期限,因此政院以不覆議的方式,捍衛民主憲政與國家發展。

卓榮泰說,自己無法副署這項法案的理由如下:

1.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政院提出預算,立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才能確保政治權力歸屬,但立院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70條,使得明年就要增加舉債2646億,也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這也等同於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議決預算,失去民主制衡。

2.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11/14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逕付二讀後,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侵害國民主權。

並且,立法院要求已經審定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立刻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將達5600億,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債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上限,等同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

3.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本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施政工作。

而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富,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情,不容許發生。

卓揆最後表示,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無法副署施行這樣的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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