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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潛逃疑有警官護航!「人未報到卻有簽名?」檢警15路搜索、傳喚3副所長、約談19警

發布時間:2025/12/18 22:09

異動時間:2025/12/18 22:12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因違法炒作TDR獲利4億餘元,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總刑期30年5月、應執行18年。豈料,鍾文智不僅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還人間蒸發。警政署在內部清查時發現,鐘文智明明去派出報到,簽到簿上卻出現簽名,懷疑鍾文智潛逃過程疑有員警涉案護航。台北地檢署今(18)日指揮調查局、警政署政風室及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等單位,兵分15路搜索並展開大規模約談。

 鍾文智潛逃疑有警官護航。(圖/資料照)
 鍾文智潛逃疑有警官護航。(圖/資料照)

檢警說明,警政署政風室與信義分局在內部清查時發現異狀,鍾文智在尚未潛逃前,明明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簽到簿上卻出現報到簽名,懷疑有員警協助偽造紀錄,掩護其行蹤,隨即報請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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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與警政單位展開行動,以被告身分傳喚李姓、古姓、梁姓等3名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長,以及鍾文智的葉姓帳房到案;另通知派出所前後任所長與警員等19人以證人身分說明,全案朝偽造文書等罪方向偵辦。

回顧鍾文智案情,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17年6月,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其犯違反證交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5罪,另涉洗錢罪,分別判處3年3月至9年10月不等刑期,合併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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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於3月12日宣判後,鍾文智依法須於翌日到台北市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卻未現身,北檢當天即發布通緝;而其最後一次實際到派出所報到,則停留在3月10日。

檢警另查出,鍾文智早在判決前即安排逃亡計畫,曾找友人協助模擬路線,並於宣判當日一路由新北石碇、平溪轉往宜蘭頭城,最終搭漁船潛逃中國。協助他逃亡的友人已於今年4月遭拘提,於9月間依藏匿人犯、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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