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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偵查佐發文「盧秀燕腦門開3槍」遭拘提 中檢聲押禁見

發布時間:2025/12/23 18:48

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北捷19日發生張文隨機傷人事件,造成411傷,讓台灣社會哀戚不已。不過社群平台上卻出現多起仇恨言論和模仿犯預告,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佐因為在Threads發表「開槍盧秀燕」的言論,今(23)日遭拘提,全案朝恐嚇罪偵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觸犯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某分局偵查佐因為在Threads發表「開槍盧秀燕」的言論,今(23)日遭檢方拘提,全案朝恐嚇罪偵辦。(圖/盧秀燕臉書)

中檢指出,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自202512191852分許起至211538分許,在警職同學通訊軟體LINE群組「台中直直衝」內留言「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OO打死」,並在社群軟體Threads寫下標題「台中人集合囉!」,內文為「#快訊/模仿犯?不明帳戶放話『台中新光目標50人』:張文是我兄弟 新聞擷圖之貼文下方, Threads帳號「huipei_1204」留言:「X,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其他都給我去吃屎」、「X,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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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又發布貼文標題「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多則涉及重大暴力犯罪之恐嚇言論,內容具體明確,足以引發社會恐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台中地檢署獲悉後高度重視,立即指示啟動相關應變機制,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指揮第二分局即時偵辦。

警方於昨(22)日1835分許,拘提黃姓偵查佐到案,扣得行動電話1支,進行數位鑑識及比對分析,並於今日上午解送被告至中檢。經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警方勘察報告及扣案手機等證據,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及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及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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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局稍早也曾說明,該偵查佐近期屢有異常舉止,已於11月轉介諮商及協助就醫,並調整其勤務時段及工作內容。警方認為,其脫序言行嚴重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擬議行政懲處,不排除予以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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