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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先買房!要求女友婚後入住「月付7千租金」    網全看傻勸:快逃吧

發布時間:2025/12/27 14:43

實習記者陳予芊/綜合報導

結婚後的金錢分配,往往比戀愛時更現實,也更容易成為爭執導火線。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己結婚後要住進男友婚前買的房子,但對於男友要求她付房租一事感到不開心,因此想詢問網友們,「住進配偶婚前買的房子,要求對方繳房租正常嗎?」。

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己結婚後要住進男友婚前買的房子,但對於男友要求她付房租讓她十分不開心(示意圖/Unsplash)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Dcard上以「我男友說婚後住他買的房子,要我付房租」為題發文,透露男友在婚前就已經自己買房,並強調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因此拒絕共同登記。原PO表示,自己沒有出資購屋,對於不登記在名下其實可以理解,但後續的經濟分擔方式卻讓她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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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雙方討論婚後開銷時,男友提出若該房出租,市價月租約2萬元,若依AA制分攤,她應負擔1萬元,不過男友願意「給折扣」,改以每月7000元作為房租。這樣的說法讓她瞬間傻眼,認為房子可以是男友一個人的,前提是自己不用付錢,但被要求付房租讓她不禁直言,「是把我當房客嗎?」

她無奈表示,自己並非主動想搬出原本的家,而是因為要結婚才配合,「我不是非要住外面,我是因為結婚才要住外面,好嗎?」。對於還得每月支付租金,讓她內心不太開心,雙方也因此爆發爭執,而男友則堅持「房子她也有住」,認為7000元就能住進這樣的房子已經相當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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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討論,網友們紛紛在底下留言回應,不少人直言「這婚先不結吧,我會把他這人刪了,夫妻間這樣算感情會好到哪去」、「這咖留著幹嘛....要妳付錢就跟他談房權佔比」、「快逃吧!絲毫看不出妳們有感情!」、「不要結婚、不要搬進去,哪有跟老婆要租金的,有夠荒唐」、「別結了,難道未來有小孩,小孩也要付房租水電生活費嗎?」。

也有網友提醒,「補一個法律知識:房產所有者不得向同居配偶收取租金(已有判例)。婚前財產你當然不能跟他分,所以由他出全額+單獨登記都沒問題。但要求付房租就好笑了」、「婚後妳只是履行同居義務,所以配偶不能跟妳收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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