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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族注意!包材正確處理方式曝 丟錯恐被罰6000元

發布時間:2026/2/9 13:43

實習記者王保伶/綜合報導

春節連假將至,不少民眾趕在物流休假前進行大採購。不過,網購產生的各式包裝物,包括紙箱、保麗龍、破壞袋、泡泡袋等,若未依規定分類回收,恐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網購產生的各式包裝物,包括紙箱、保麗龍、破壞袋等,若未依規定分類回收,恐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示意圖/Unsplash)

許多網路商家為確保商品在運送途中不受損,會在商品外層使用多種包裝材料,消費者收貨後,該如何處理往往成為一大難題。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先前曾在臉書分享,紙箱除了可回收外,也能再次利用,作為收納或郵寄用途。不過,回收前須先撕除膠帶,將紙箱攤平後再交付回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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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保麗龍因容易產生塑膠微粒,應避免拆解成小塊,直接丟「塑膠類」回收,但需分開交付回收。破壞袋因成分複雜、材質無法分解,屬於「一般垃圾」無法回收,但丟棄前可再利用作為小型垃圾袋。

泡泡袋及緩衝袋同樣屬於「一般垃圾」,泡泡袋可重複利用來包裝易碎物品,緩衝袋在丟棄前則應先戳破,以減少垃圾體積。此外,包裹中的出貨單屬於「紙類」,可回收,但上方的貼紙需撕除並丟入「一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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