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馬上有亮
馬上有亮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六12~週日12】春節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川普對等關稅遭判違法 外媒:仍有4大法寶尚未祭出

發布時間:2026/2/21 12:06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於20日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向全球各國徵收的對等關稅政策違法。不過,據美聯社指出,川普仍握有4個選項,可繼續向全球課徵重稅。

美國最高法院於20日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向全球各國徵收的對等關稅政策違法。(圖/川普臉書)
美國最高法院於20日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向全球各國徵收的對等關稅政策違法。(圖/川普臉書)

美國最高法院昨日以6:3票數,裁定川普政府於去年4月2日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向全球各國課徵關稅違法。據美聯社指出,喬治城大學貿易法教授克勞森(Kathleen Claussen)表示,川普仍握有多個選項,目前難以斷定關稅政策會有終結的可能,「我確信他可以利用其他職權,重建現有的關稅版圖。」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報導指出,川普為鞏固關稅政策,未來恐動用以下4大權力:

1. 反制不公平貿易:301條款
美國擁有對抗其認定從事「不合理」或「歧視性」貿易行為國家的利器,即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301條款。川普曾積極運用此條款,特別是針對中國。301條款的關稅規模沒有上限,效期4年但可展延,但在實施前,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必須進行調查,並通常會舉行公聽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專家指出,301條款對付中國很有效,但要用來對付川普實施對等關稅的眾多國家,將是極度費力的過程。

2. 針對貿易逆差:122條款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去年5月推翻川普對等關稅時裁定,總統不能以緊急權力來解決貿易逆差,部分原因是國會已透過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賦予白宮部分權限來處理此問題。該條款允許總統為因應貿易失衡,實施最高15%、為期最長150天的關稅,且事前無需進行調查。然而,122條款過去從未被用於徵收關稅,其實際運作方式仍存在不確定性。

3. 維護國家安全:232條款
在兩個任期內,川普均積極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第232條款,對他認為威脅國家安全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除了鋼、鋁、汽車零件及木材外,去年9月更將目標擴大至廚房櫥櫃、浴室梳妝台與軟墊家具。232條款的關稅沒有法律上限,但需要美國商務部進行調查。

4. 重啟大蕭條時期法案:338條款
美國國會在1930年通過《斯姆特—霍利關稅法》(The Smoot-Hawley Tariff Act),對進口商品徵收重稅。該法第338條授權總統,可對歧視美國企業的國家進口商品,徵收高達50%的關稅,且無需調查、無實施期限上限。

但這些關稅過去未真正實施,僅在1930年代的貿易談判中,被美國政府當作談判籌碼之一。不過,美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去年9月曾在受訪時透露,若最高法院判定川普的緊急權力關稅違法,政府將考慮把338條款做為「B計畫」。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