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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巡高官涉收賄! 重要機密皆外洩 遭重判14年

發布時間:2026/3/11 17:55

記者陳思穎/綜合報導

曾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的莊姓男子,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長期将自己掌握的海巡艦艇動態、勤務部署及雷情監看等機敏資訊,向從事越界捕撈、走私及偷渡的不法人士通風報信,並收受現金及其他利益。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涉犯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公務秘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共13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其違法犯罪所得188萬5940元。

金門海巡高官涉嫌收賄。(圖/翻攝Google Maps)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莊男案發時正擔任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一職,在工作中可接觸勤務分配、雷情監控畫面、查緝案件與個人資料等高度機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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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男明知相關資訊屬公務機密及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資料,但為牟取私利,仍長期向越界捕撈、走私及養殖採收等違法業者洩漏重要情報信息,並以「不予取締」或「僅驅離不帶案」方式包庇對方,作為收受現金與其他利益的交換條件。

此外,莊男也透過通訊軟體將海巡勤務分配、雷情資訊系統畫面、查扣案件內容,以及受裁罰人與非法入境人士的個資,轉傳給中國大陸執法人員、違法業者或其他人士,甚至還把勤務群組資料轉傳給友人。法院指出,莊男的行為構成多項犯罪,切各罪犯意不同,合併論罪共1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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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還指出,莊男犯行橫跨期間長、涉案對象多,且透過不法手段掩蓋犯罪所得,利用職務牟利。且其洩漏的勤務部署與雷情資訊一旦外流,足以讓非法活動者掌握海巡部署,削弱查緝效果。其行為嚴重破壞海域執法秩序與國家機關公信力。

不過,法院考量莊男過去無犯罪紀錄,偵查與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並已全部繳回犯罪所得,且家庭仍有三名子女就學,經濟多仰賴其配偶維持,並有高血壓與痛風等慢性疾病,因此在量刑時一併斟酌,最終判處莊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檢察官與被告均可在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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