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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坑裡需要金絲雀

發布時間:2026/3/27 18:18

文/杜聖聰(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從來就不該淪為政府的一部分。這道常識,在民主國家是基本認知,在台灣卻每隔幾年就要引發爭議,令人不勝唏噓。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圖/翻攝Google Maps)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圖/翻攝Google Maps)

看看其他國家如何處理。法國電視集團董事會由四方來源推薦組成,15席董事中,國民議會與參議院各提名1席,員工代表2席,行政部門代表5席,其餘包括主席在內的專業董事,則由獨立媒體監理機關ARCOM公開徵選後提名。英國BBC主席的任命,必須通過國會文化委員會的前置聽證審查;另9至10名非執行董事,由四個組成國各推薦1名,其餘透過公開遴選程序產生。德國公共電視台ZDF設有60名電視委員,其中不超過三分之一由各州政府或議會依法任命,其餘三分之二以上名額,則由各類政治中立的社會團體循諮商程序推派。上述三國的公共媒體治理模式雖有差異,但為確保製播獨立性與內容公正性,其上層人事安排均遵循多元提名、權力分散與公開徵詢原則。換言之,公共媒體重要人事的決定,必須讓多元意見參與其中,才有望產生良好結果,而非僅仰賴單一提名方的自我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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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定,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組成,審查門檻為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這套設計的用意非常明顯:候選人若要過關,就必須事先凝聚多數人都能接受的共識。不事先做足溝通功課,即使進入審查會也難以通過。三分之二是結果,事前廣納各方意見才是關鍵前提。

問題在於,文化部似乎並未如此看待這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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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第一次審查會議,提名人選事先未經跨黨派諮詢,審查委員雖勉強通過少數幾位,但包括主席吳永乾教授在內的多位委員當場明確表示:下次請先徵詢多元意見再提名。文化部當時聽到了。未料,第二波名單仍屬內部圈定,未與各方(特別是在野黨)溝通,便定期送審,連基本告知都付之闕如。

這不僅是程序疏漏,更是對審議民主的輕忽。

或許有人認為,當前朝野對立嚴重,協商也無濟於事。但此說法難以成立。歷屆執政黨無論國會席次多寡,在提名公視董事、監察人時,均有事先溝通協商的慣例,從未出現硬闖過關的情形。協商與否,與執政強弱無關,而是制度正常運作的必要程序。

眼前即有兩個鮮明對照。NCC委員出缺超過一年,行政院未事先協商,提名人選去年11月全數遭在野黨否決,機構持續停擺。同一政府在中選會人事案上,因委員人數不足情況緊急,主動邀請在野黨推薦人選,將各方屬意者納入名單,結果有協商者過關,無協商者遭否決。同一時期、同一政府,兩種做法、兩種結果,教訓極為清楚。輪到公視,為何又要重蹈NCC覆轍?

文化部有時給人一種印象:只要名單夠專業、夠優秀,被否決就是一種羞辱。這種心態,正是問題所在。審議民主的核心,從來不在於提名者自我感覺良好,而在於程序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包容各方意見。若連基本程序都省略,再亮麗的名單,在野黨又如何能信任?

美國開國元勳麥迪遜曾說:「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如果是天使來統治人,政府既不需要外部控制,也不需要內部控制。」人非天使,文化部同樣不是。公視治理,不能僅憑執政者一廂情願的善意。

這幾年公視董事會難產一再發生,在野黨每次反彈,核心憂慮都在於:公共媒體這項公器,是否會在政治角力中被侵蝕?無論執政者是誰,這項憂慮在野黨都會存在。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在董事會中保留幾位在野黨能夠信任的成員。礦坑一旦出現危險,這隻金絲雀就能及早偵測、發出預警。有這隻金絲雀存在,在野黨才能放心,公視的公信力也才能真正穩固。

再退一步思考:審查門檻為三分之二,而執政黨推薦的審查委員票數已足以否決任何不適任人選。因此,協商後提出的名單若真有問題,依然能被否決。如此一來,文化部究竟在顧慮什麼?

我們八人聯名呼籲延後召開審查會議,主張文化部應踐行事前諮商程序,再召開後續審查會議,用意不在杯葛,更不是為特定政黨發聲。這件事的根本目的,只有兩個:讓公視董事會盡速組成,讓公共電視早日回歸正常軌道。

程序正義,不是空洞口號,而是公視在政治風浪中站穩腳跟的唯一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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