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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鑑識人員成嫌犯 偷死者53萬金項鍊因照片露餡被逮

發布時間:2026/4/28 07:22

南韓1名鑑識人員監守自盜,從死者脖子上偷走金項鍊;示意圖。(Pixabay/Image by Gerd Altmann)
南韓1名鑑識人員監守自盜,從死者脖子上偷走金項鍊;示意圖。(Pixabay/Image by Gerd Altmann)

圖文/鏡週刊

南韓仁川警察廳1名30多歲鑑識人員去年8月前往一處民宅採證時,竟偷走50多歲死者脖子上、市值53萬元的金項鍊,警方從照片發現金項鍊不翼而飛展開調查,結果發現竟是自己人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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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日報》報導,仁川廣域市警察廳1名鑑識人員30多歲A某去年8月20日15時10分,在仁川南洞區萬壽洞某別墅內,從1名被發現死亡的50多歲死者頸部偷走1條30錢的金項鍊,目前市價為2,496萬2,625韓元(約新台幣53萬3,588元)。

A某為仁川警察廳科學搜查隊所屬公務員,當時他負責在案發現場透過遺體外觀檢視判斷死因,並協助調查。此事會曝光是因為,最初到場的刑警所拍攝的照片中,死者脖子仍戴著金項鍊,但後續科學搜查隊拍攝的照片中項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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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前後照片的差異,也讓警方展開調查。結果是A某趁警方在別墅附近聽取報案人陳述時,趁機從死者脖子上偷走項鍊並藏入自己的鞋子內。仁川地方法院金法官4月27日譴責,A某本應有高度職業倫理,卻違反職責,可責性甚高。

「被告已承認犯罪事實並深刻反省,且本案贓物已返還給死者遺屬,並與遺屬達成圓滿和解。」法官對因竊盜罪被起訴的A某判處罰金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3,788元)。同時解釋,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使公務員遭到免職,「綜合考量其罪責與犯後情況,認為過於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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