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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兒子曾煥嘉撇詐助理費!老議員曾文振認了「假員工真助理」被疑違法擺手回一句話

發布時間:2026/5/21 16:13

異動時間:2026/5/21 16:17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128萬餘元,一審認罪後遭判刑3年、褫奪公權4年,案件上訴二審後,他改口否認貪污,主張相關人員是由父親曾文振經營的建設公司私聘並支付薪資。高院昨(20)日傳喚曾文振出庭作證,曾文振坦承,部分助理確實掛在建設公司名下,由公司先替曾煥嘉墊付薪水,但面對檢方質疑是否涉及不實時,他也承認「確實不實在」。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128萬餘元。(圖/臉書、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指出,曾煥嘉在新北板橋經營水族館,聘用蔣姓、徐姓2名男子擔任員工,卻將2人列為議員助理申報公費助理補助,前後向新北市議會詐領40萬5227元,作為2人薪水;另有林姓前助理因傷無法繼續擔任助理,後來轉到曾文振的建設公司處理庶務,曾煥嘉仍以林男名義繼續申報助理費,詐領87萬6500元,合計不法所得12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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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期間,曾煥嘉原本否認貪污,但在新北地院審理時當庭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合議庭考量他犯後態度,判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4年。案件上訴後,曾煥嘉改稱,他與父親投資成立的建設公司原本就有私聘約7、8名助理,協助處理議員相關事務,薪水也由建設公司支付,因此沒有詐領補助問題。

曾文振出庭時表示,自己曾任5屆台北縣議員,因身體因素未再參選,才希望兒子延續政治事業;曾煥嘉起初認為選舉太花錢、不想參選,他便答應借錢,並由建設公司先墊付相關支出,未來再與兒子「明算帳」。不過檢方質疑,建設公司聘僱的員工實際上是在做議員助理工作,相關登載是否不實,曾文振雙手一攤坦承「確實不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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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曾文振也抱怨政府核給議員的公費助理名額只有5、6人,才會把人掛在自己的公司名下,並稱「總不能放其他人公司吧?」檢察官接著提醒,他自己也曾擔任議員、應該了解法律規範,曾文振則擺手回應「沒有啦,以前的議員比較爛,現在的議員比較好」,讓庭上檢察官忍不住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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