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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爆趙建銘「亂搞男女關係」踩1億條款?林智群直言:有點危險

發布時間:2026/8/21 12:40

記者林欣愉/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後風波不斷,趙建銘20日公開離婚協議第8條,揭露雙方訂有婚姻隱私保密條款,違反者涉及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律師林智群今(21)日在臉書分析,陳幸妤先前在Google評論爆料趙建銘與護理師許芊芊「亂搞男女關係」,是否構成違反保密條款仍有討論空間,但他也直言「我覺得有點危險,特別是那個google評論。」

趙建銘20日公開離婚協議第8條,律師林智群指出,陳幸妤先前爆料是否違反保密條款仍有爭議。(圖/資料照)

趙建銘曝光的第8條內容為:「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以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如果違反,並因此導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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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解釋:「這個就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也就是說,是否有公開相關言論是一回事,還要進一步確認有沒有因此造成隱私權受侵害。

那陳幸妤的google 評論、後來受訪,有沒有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呢?林智群直言:「我覺得有點危險,特別是那個google 評論,談到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至於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的事情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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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即使最後被認定違反保密條款,也不代表一定得賠足1億元。林智群指出,「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他最後也反問,「不過趙建銘把離婚協議這樣發給大家,大家本來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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