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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保密條款成雙面刃?趙建銘當眾秀離婚協議第8條 律師反問:自己是不是也違反?

發布時間:2026/8/21 12:40

記者林欣愉/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協議持續引發討論。趙建銘20日從越南返台,在高雄小港機場面對媒體時公開離婚協議部分內容,並要現場記者「看第8條」,強調自己有保密義務,且違約金高達一億元。對此,律師劉韋廷今(21)日在臉書分析:「單純從目前曝光的條款來看,趙建銘確實很可能也違反了相同的保密義務」。

趙建銘20日返台時公開離婚協議第8條,強調自己有保密義務,且違約金高達一億元。(圖/翻攝畫面)

趙建銘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中,保密範圍包括「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上的相關隱私」以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劉韋廷因此反問,「保密條款的具體文字,以及雙方約定違約金一億元,難道不也是『協議期間的細節』嗎?」他指出,如果趙建銘沒有主動公開,外界原本也不會知道雙方訂有這項約定,更不會知道違約金高達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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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韋廷形容,整件事最有趣之處,就是趙建銘原本拿出保密條款指責對方未保密,「結果自己為了證明對方違約,卻把保密條款的內容也公開了。」他更比喻,「這就很像拿著保密協議站到記者面前,大聲告訴大家:『你看,她沒有保密!』但說完之後,大家才發現,你手上那份保密協議,好像也是你自己公開的」。

不過,劉韋廷也強調,趙建銘是否真的構成違約,仍要綜合完整協議文字、公開範圍、方式、目的及是否具有正當必要性,最終仍須由法院判斷;至於是否真的要賠1億元,也要視違約金條款及法院是否酌減而定。他最後提醒,「拿保密條款指責別人以前,最好先確認自己有沒有保密。」否則可能演變成「雙方都拿著一億元的帳單,互相問對方什麼時候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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