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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得立交換生利衝爭議延燒 洪婉臻轟北市府「問A答B」:政風處別淪打手

發布時間:2026/9/8 12:05

記者鄧宇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取得北市公費國際交換學生資格,相關利益衝突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上週五質詢時,要求蔣萬安說明蔣得立申請計畫時,是否依規定揭露與市長的身分關係,若申請階段未完成,核定前是否曾補正。洪婉臻今再度發文追問,批評蔣萬安至今沒有正面回答,政風處及法務局也以「市長未參與公文簽核及補助審定」回應,但她認為,是否參與補助程序與關係人是否履行身分揭露義務是不同問題,痛批市府「問A答B」,更要求政風處長吳滄俯秉持專業獨立查明,否則應檢討自身適任性。

洪婉臻認為,是否參與補助程序與關係人是否履行身分揭露義務是不同問題,痛批市府「問A答B」,更要求政風處長吳滄俯秉持專業獨立查明,否則應檢討自身適任性。(圖/翻攝畫面)

洪婉臻表示,她上週五在議會質詢蔣萬安時,問題十分明確,就是蔣得立申請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時,有沒有依法揭露與市長的身分關係並填寫相關身分揭露、自我檢核表格;如果申請當下沒有完成,市府在核定以前又有沒有要求補正。她認為答案只有「有」或「沒有」,但蔣萬安迄今仍未直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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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婉臻批評,面對外界追問,蔣萬安一下推給孩子、一下推給教育局,如今政風處、法務局也加入說明,強調蔣萬安沒有參與相關公文簽核,也未介入補助審定。然而,她認為上述說法並未處理自己真正提出的疑問,質疑市府局處為替市長解釋而「問A答B」,甚至批評市府高層違背專業、淪為「打手」。

洪婉臻並援引廉政署相關說明指出,公職人員本人是否實際參與補助程序,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所涉及的身分揭露義務,應分開檢視。她質疑,北市府目前卻將蔣得立申請資料中的父親欄已填寫「蔣萬安」,視為已完成身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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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婉臻反問,如果公職人員的關係人日後申請補助,只要文件中出現父母姓名,就能被認定已完成利益衝突相關身分揭露,那麼各局處政風單位目前設置的利益衝突專區、揭露表格及填寫範例,又有何存在必要?她認為,市府不應自行發展出另一套解釋標準。

洪婉臻把矛頭也進一步指向北市府政風處長吳滄俯。她引用《廉政人員守則》表示,廉政人員執行職務應依法公正,維持超然獨立立場,更應「不畏任何勢力」,以打擊貪腐並實現公平正義。她強調,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仍屬廉政體系,面對涉及市長家人的案件,不應因當事人身分特殊而自行創設不同標準替市府背書。

洪婉臻也提到,去年北市府函送司法機關偵辦的貪瀆不法案件已超過百件,她先前要求政風處提供各局處相關案件數量,卻未獲完整資料;如今碰到市長家人的利益衝突爭議,政風處沒有先釐清是否依法完成身分揭露,反而著重說明蔣萬安「沒有參與核定」,讓她質疑政風處究竟是在查弊、替市民把關,還是在替市長遮掩,甚至反諷是否已成為「把風處」。

她進一步點名吳滄俯,若政風處連最基本的利益衝突身分揭露問題,都無法依循專業立場依法把關,就應重新思考自己是否適任。洪婉臻表示,如果連「公正執行、超然獨立」都無法堅守,就應「知所進退」,至少替其他依法執行職務的政風人員保留專業尊嚴。

洪婉臻最後再次將問題拉回蔣萬安本人,要求他直接回答蔣得立申請交換學生計畫時,究竟有沒有依法揭露身分關係;若當時沒有,核定以前是否完成補正。她要求蔣萬安不要再把問題推給孩子、教育局、政風處或法務局,並喊話「這題就是衝著你來」。

洪婉臻最後更重話批評,蔣萬安身為市長就應親自面對爭議,「如果只會簽家長欄,建議別當市長,辭職在家當家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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