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17歲女兒車禍慘死 母因任職大立光討217萬元撫養費遭駁回

發布時間:2023/8/28 10:38

實習記者吳冠潔/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17歲梁姓少女,2019年搭乘陳姓友人的機車時,疑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上林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導致梁女不幸慘死。梁女的母親向2人求償360萬元,217萬元則為撫養費。法官審酌後認為,梁母在大立光工作,年薪百萬,退休後預計會有千萬財產,二審駁回上訴。

法官認為,梁母任職於大立光,薪資優渥,駁回她求償的217萬撫養費。(圖/Google Maps)
法官認為,梁母任職於大立光,薪資優渥,駁回她求償的217萬撫養費。(圖/Google Maps)

判決書指出,梁女2019年5月搭乘陳男的機車外出,但在行經沙鹿區台灣大道六段時,因未與其他機車保持安全距離,先撞上其他機車後,又追撞林男駕駛的貨車,導致梁女摔下車、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全案將陳、林二人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梁母另外以醫藥費6.8萬元、喪葬費87萬元、精神撫慰金150萬元、撫養費217萬元,總計461萬元,經扣除強制險已給付101萬元後,求償360萬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刑事方面,陳男被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林男則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酌,梁母名下有房、車等財產,距離退休仍有20年,而且梁母任職大立光,案發前每年年收入都破百萬,退休後名下財產預計超過千萬元,應無需由女兒撫養,因此駁回撫養費217萬元部分。

其餘醫藥費部分,喪葬費部分裁准5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數裁准,依照肇事比例分配,判林男需賠82萬元、陳男需賠206萬元。因梁母已經受領101萬元的保險金,因此扣除保險金後,可向陳男請求賠償105萬元,超過的部分都不予准許,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