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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爆曾被侯友宜500萬初選搓圓仔湯 侯家軍議員賭職位護侯

發布時間:2023/4/16 23:00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羅友志16日爆料,新北市長侯友宜在2014年操盤議員選舉時,要求投入國民黨議員初選的他從土樹三鶯選區轉到汐止,還表示可提供500萬元資金,要「搓圓仔湯」;且「後面還有兩個500萬」,羅預告要「每日一爆」。前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律師接續指出,侯涉犯選罷法,最重可判十年。侯對此尚未回應,但侯家軍新北市議員江怡臻、呂家愷先後跳出為侯擔保,並表示若確有此事,願辭去議員職務。

媒體人羅友志爆自己2014年曾被侯友宜500萬初選搓圓仔湯。(圖/翻攝侯友宜臉書)

羅友志在臉書表示,2014年他投入國民黨議員初選,據說他的票將直接影響到某位「高層屬意人選」,會讓整個佈局大亂,造成「傘節鬆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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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表示,當時任新北市副長的侯友宜,與他相約在副市長辦公室旁的會議室,並說「兄弟,這次議員的盤是我在操的,土樹三鶯你就不要選了,去汐止吧,我們這邊會出500萬!」羅問侯「誰的500萬?」侯回應僅說「反正我們有資金,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

羅友志表示自己沒接受,所以沒成立,但是後面「還有兩個500萬」,且是有名有姓的,還預告未來將「每日一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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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民進黨發言人的律師黃帝穎也對此表示,如果羅爆料為真,侯友宜涉犯選罷法第97條「搓圓仔湯條款」,因涉及刑責,羅所言500萬搓圓仔湯,羅所言也包含人事時地指控,依法檢察官有查明義務。

黃帝穎也指出,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7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若被起訴且判刑,最重可判十年。黃帝穎指侯友宜「代誌大條」。

在媒體人爆料與民進黨陣營夾擊之下,侯友宜當日尚未公開回應,由新北市侯家班議員率先回應。國民黨議員江怡臻指出,以自己對侯友宜的了解,和過去在市府共事的經驗,如確有此事,她辭去議員職務。

另一位國民黨議員呂家愷也發文表示,以他和市長共事的經驗,也願擔保絕無此事。若有,他願辭去議員;若無責請對方道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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