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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5000萬交保遭撤銷!重開羈押庭 郭哲敏抵新北地院「不發一語」

發布時間:2024/5/7 17:03

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洗錢等案件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日前獲新北地院裁定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為郭哲敏戴上電子腳環防逃,同案被告張旭昇也以3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6)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裁。新北地院於今日下午4點50分重開羈押庭,郭哲敏與張旭昇準時抵達新北地院,面對現場記者不發一語。

新北地院今日下午重開羈押庭,郭哲敏(左)在律師陪同下出庭,面對現場記者不發一語。(圖/陳品蓉攝)

郭哲敏被控自2018年起,以AE集團名義陸續在台設立公司,將老虎機、真人直播、運動賽事對賭、板球、棋牌等線上博奕遊戲,串接至「包網平台」後,將「包網平台」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在中國、東南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協助串接第三方支付,開通入出金功能,與賭客賭博財物,再向境外賭博業者依遊戲輸贏金額之比例抽成,至前年底止,獲利折合台幣約16.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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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隱匿賭博犯罪所得,郭哲敏指使手下以幫助境外公司保養電腦等名義,將犯罪所得匯入台灣公司的帳戶;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 經手匯兌金額至少217億餘元;或以現金換取票據等方式,將犯罪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轉換為具有形式上合法來源外觀的金流,郭哲敏再用來購買房產、畫作、跑車或繳納信用卡等費用,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

案發後,郭哲敏潛逃9個月在泰國落網,去年8月押解返台後一直遭收押,手下張旭昇也在郭哲敏落網後主動投案,2人去年11月遭起訴。經羈押多時,郭哲敏與張旭昇上個月聲請具保停押,新北地院裁准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環監控及限制住居;張旭昇則獲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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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張旭昇。(圖/陳品蓉攝)
同案被告張旭昇。(圖/陳品蓉攝)

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強調2名被告都是通緝到案,原就有逃亡的事實,且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張旭昇在國外也有龐大事業及資產,加上2名被告所犯都是重罪,有極大動機再次潛逃,建請高等法院撤銷2人交保裁定,或增加交保金為郭哲敏2億元以上、張旭昇700萬元以上,並讓張旭昇也配戴電子腳環防逃。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2人涉犯重罪嫌疑重大,且均有逃亡事實,也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加上本案仍有多名證人待調查,其中張旭昇更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合議庭也指出,張旭昇的交保金額僅30萬元,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待新北地院說明,因此於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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