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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想避稅!期望「簽約半年後才交屋」 網籲請三思:邪魔歪道風險高

發布時間:2024/6/10 12:32

實習記者陳宇恩/綜合報導

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相當多,而近期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在買房時遇到屋主因持有不到6年,想得到400萬元房地合一稅的免稅額度,希望能先簽約,但延後半年再交屋。然而網友提醒原PO要三思,如果延到明年,未來房價的變化、天災等所造成的違約風險、處理方式都要納入考量,「邪魔歪道風險高」。

有屋主希望能先簽約延後半年再交屋,網友提醒原PO要三思。(圖/Unsplash圖庫)

近日有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中發文表示,最近下斡旋後、簽約前,屋主透過房仲詢問「可以先簽約明年再交屋嗎?」透露屋主因持有不到6年,明年交屋才符合房地合一稅「個人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的額度,房仲也建議可先將2成頭期款存進該公司履保帳戶,賣方將權狀交由房仲公司保管直到交屋為止。但原PO擔心違約風險,因此詢問網友這樣真的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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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紛紛提出自己的意見,「延後交屋會產生很多問題,扣稅是他家的事」、「如果明年交屋,房價大漲屋主不賣或明年房價大跌,買主不想買了,違約金要怎麽處理,雙方要考慮清楚」、「建議您不要這麼做,買房要謹慎,如果有疑慮就不要試。言盡於此」、「對方顧及他的利益,那你的呢 ? 如果你能接受 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契約中,記得要寫罰則,如果對方反悔或怎樣」、「建議照正常流程來走,邪魔歪道風險高」。

也有網友認為不是不能接受,「你如果能接受就沒差,只是延後過戶跟交屋,有寫在契約裡就行」、「我有處理延後3個月的(也是為了湊滿持有年限),前提是雙方同意,且合約註明的清清楚楚」、「雖然買賣是合意,雙方協議好就可以,但這半年多的不確定因素要全面考慮清楚,並在合約上載明,會有困難度,例如:天災造成屋損責任歸屬?在未交付完整以前是屬賣方,但已經簽約,買方願意買單嗎?諸如此類的意外,還有已經簽約進履保,要半年才交屋結案?這程序房仲也可以?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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