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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過期神戶牛!檢批「和牛EMPEROR」犯後態度不佳 起訴日籍業者建請重判

發布時間:2024/12/13 13:58

記者薛明峻/綜合報導

台中市頂級和牛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肉品,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昨(14日)前往稽查發現多項過期食品,因此重罰144萬並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經過數個月偵辦,認定餐廳社長坂本斗志等人,明知採購的肉品食材「神戶牛」已超過有效期限,仍販售給29名不知情的消費者食用,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日前依加重詐欺等罪嫌,將日籍社長等3人及天樂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肉品,遭重罰144萬元並勒令停業。(圖/「和牛EMPEROR」臉書粉專)
台中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肉品,遭重罰144萬元並勒令停業。(圖/「和牛EMPEROR」臉書粉專)

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被檢舉使用過期肉品,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稽查發現多項過期食品,立即封存,但「和牛EMPEROR」喊冤表示,過期商品是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強調販售肉品與過期肉品分裝在2個冰箱保存,以避免交叉感染,還揚言「對於這次不實的報導,我們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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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中市食安處查出,「和牛EMPEROR」不僅牛肉過期,包括豆瓣醬、味噌、冷麵等食品也逾期,因此依《食安法》開罰144萬、勒令停業並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警偵辦發現,餐廳社長坂本斗志等人明知採購的肉品食材「神戶牛」已超過有效期限,仍標榜「臺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於今年1月至3月間販售給29名不知情消費者食用,原價每份2700元,犯罪所得達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檢方指揮調查局搜索台中頂級和牛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圖/翻攝畫面)
檢方指揮調查局搜索台中頂級和牛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圖/翻攝畫面)

檢察官認為,坂本等人販賣超過有效日期的食品等,涉犯加重詐欺罪及違反《食安法》,日前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總料理長山添翔平等3人,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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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社長為坂本拓也,自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由弟弟坂本斗志擔任餐廳社長。事發後,餐廳遭到勒令停業,直到今年9月改由台灣團隊接手,重新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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