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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前妻交男友 醋男勒斃再報案二審判10年

發布時間:2025/4/8 12:16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許男殺妻一案。(本刊資料照)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許男殺妻一案。(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台中一名許姓男子與前妻葉女2年前離婚後仍同居,疑葉女交新男友,醋意大發發生爭執,葉女要他搬離住處,許男與之拉扯、強吻,談判破裂,許男竟活活勒死葉女,犯後主動報案稱「我把老婆勒斃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許男當庭向前岳父下跪道歉,被依殺人、強制罪判13年5月,台中高分院今(8日)二審宣判,改判10年4月。

判決指出,許男與葉女於2013年結婚,育有2子,2人在2023年元月初協議離婚,不過仍繼續一起住在北屯原住處。2023年7月17日,許男趁葉女不在,打開葉女筆記型電腦查看,發現葉女有新的交往對象,正好被返家葉女發現,兩人起爭執。許男激動抱住葉女不要離開他,強吻、拔掉1樓監視器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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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女隔天通報遭家暴,經父母協調,原約定許男於同月26日搬離,但許男至28日仍未搬出,當晚許男再度拔掉1樓監視器電源,並於晚上9點多等葉女回家,將鐵門放下要談判,但2人又爆發衝突。

葉女又打算報警,許男見狀以右手猛力勾住葉女的脖子,直到她不再抵抗才鬆手,葉女因窒息昏迷,許男直到晚上10點多才主動報案稱「我剛剛把老婆勒斃」,葉女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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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許男當庭向葉女父親下跪道歉,一審依殺人、強制罪判許13年5月,今二審改判10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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