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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名人背書非法吸金83億 im.B主謀曾耀鋒二審改判16年

發布時間:2025/4/17 11:39

im.B案主嫌曾耀鋒(綠衣者)二審改判16年,可再上訴。(本刊資料照)
im.B案主嫌曾耀鋒(綠衣者)二審改判16年,可再上訴。(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主打「我是銀行家」口號的im.B平台,聲稱能媒合債權投資,實則運作龐氏騙局吸金。平台主謀曾耀鋒一審被判1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50萬元。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於4月17日二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6年,罰金降為240萬元,仍可再上訴。

曾耀鋒過去曾因槍砲案遭通緝,改名「曾國緯」後,實際掌控川晟集團及旗下台灣金隆公司,推出im.B平台,吸引民眾以高利息方式投資所謂的「不動產債權」與「票貼債權」。業務員誆稱年利率6%至13%,大量投資人匯款至人頭戶,累計吸金逾8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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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該平台並未真正媒合債權,而是以後進資金支付前期利息,屬「後金養前金」模式。檢方查出這是假債權包裝下的非法吸金行為,並以《銀行法》與洗錢罪起訴曾耀鋒及其女友張淑芬等30人。

張淑芬一審被判12年2月徒刑,二審改判11年6月,罰金140萬元。法院指出,兩人非法所得大減,由原先認定的71億元縮減為35億元,成為刑度調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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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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