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六21~週日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下班還要回訊息!法院認證「隱形加班」成立 OL怒告公司求償40萬元勝訴

發布時間:2025/5/3 16:32

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中國一名李姓女上班族自2021年進入某公司擔任高階主管,卻在兩年內經常面臨「下班照樣工作」的處境。根據《極目新聞》報導,她每天不只要在上班時間處理業務,連下班、假日都得回應主管的訊息、修改方案。2023年離職時,她向公司要求支付50萬元台幣的加班費,遭拒後憤而提告,最終法院判決公司須賠償40萬元,公司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

中國一名李姓OL,2021年至2023年間下班後依然得透過通訊軟體回復工作訊息,一怒之下告上法院,獲得賠償40萬元。(圖/Unspalsh)

判決指出,李女與公司簽訂的是「標準工時制」合約,理應享有明確上下班時間,但多項證據顯示,李女經常在非上班時間處理公司業務,包括長時間透過通訊軟體討論工作、修改文件等,早已超出一般「簡單回訊息」的程度。法院認定這些屬於實際加班行為,依法應給付相對應的報酬。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公司辯稱「加班須經主管核准才算數」,但法院不採信此說法,強調企業不應利用通訊軟體逃避加班責任。這起案件也凸顯出現代職場「隱形加班」問題,引發廣大網友共鳴,不少人直呼:「終於有人成功討回公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