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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閃兵連環爆!律師曝滿足「1條件」就免補當兵 揭實務判例「多緩刑、罰金」

發布時間:2025/5/14 13:42

記者江佳蓉/綜合報導

男星王大陸日前因涉砸百萬找「閃兵集團」偽造病例閃兵遭逮捕,並自3月入伍服役,而檢警今(14)日再進行第二波掃蕩,包括陳大天、模范棒棒堂李銓、大根、威廉、陳零九等藝人,據悉有11人已到案,引起社會關注。對此,有律師指出,逃避兵役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實務判例上,大多以緩刑、易科罰金為主,「但36歲以下須入伍服役,36歲以上則接受完罰則即可」,因此若閃兵屬實,陳大天、陳零九等將無須入伍服兵役。

陳大天、威廉等藝人涉嫌閃兵,引發關注。(圖/陳大天、威廉 IG)
陳大天、威廉等藝人涉嫌閃兵,引發關注。(圖/陳大天、威廉 IG)

專長為軍公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士德高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佳鴻先前對TVBS表示,閃兵、逃兵事件層出不窮,也時常登上新聞版面,逃兵者幾乎都是利用滯留國外、偽造病歷等方式規避兵役,他指出,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實務判例上,其實大多都是緩刑、易科罰金,最嚴重偽造病歷者,最重通常判4到5個月有期徒刑,待執行完畢後,若是36歲以下,須排隊入伍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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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鴻續指,《刑法》第80條規定,逃兵可保留20年追訴期,另按《兵役法》法令規定,男性國民年滿18歲,依法應接受徵兵處理,身分上就屬於「役男」,直到36歲才能完全除役,「意即36歲以下逃兵,都須入伍服役,36歲以上則不用當兵,接受完罰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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