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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三讀通過!百萬張遭扣保單受益 未來「這金額」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

發布時間:2025/6/3 17:28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法院扣押保單案件已超過123萬件。立法院會今(3)日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條文,明定強制執行的保單解約金額門檻為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6個月金額為最高標準,若以台北市的標準,初估大約為14萬6730元,未來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

保險法三讀通過,初估百萬張遭扣押保單受益。(示意圖/unsplash)
保險法三讀通過,初估百萬張遭扣押保單受益。(示意圖/unsplash)

金管會表示,現在有123萬張保單遭發出扣押命令,這次修法通過後,約有7成健康險暨傷害險保單可望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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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項修法並非絕對性保障,若欠債人因為承受沉重討債壓力,自行主動放棄,將保單主動解約還債者,不在此限。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全案尚待賴清德總統公告,預計公告三天後生效。若符合標準的被扣押保單,將在8個月內全數撤銷扣押,其中健康保險約占七成,大約91萬件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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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民眾關切的年金保險部分,準用人壽保險規定,但如果已經開始給付,依照規定不得解約,因此沒有被扣押可能。但如果在累積期間的尚未給付階段,仍可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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