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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打臉北市府!醫護界怨嘆!榮總醫護慘遭飆罵肘擊「醫療暴力」 法院判定「可忍受」撤銷罰單

發布時間:2025/12/30 15:37

異動時間:2025/12/30 15:4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台灣正在面臨嚴重護理荒,主因除了「錢少事多」,也與醫鬧頻傳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的一起醫鬧糾紛,又狠狠寒了許多醫護人員的心!據查,台北一名劉姓男子(劉男)陪著母親前往台北榮總看診,期間不滿點滴速度過快,不僅咆哮辱罵「靠北」,還拍桌、揮臂撞擊醫護人員,被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認定「妨礙醫療業務」,依違反《醫療法》裁罰3萬元。劉男不服興訟抗罰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其行為「一般人可忍受」,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日前撤銷罰單,全案確定。

台灣正在面臨嚴重護理荒,主因除了「錢少事多」,也與醫鬧頻傳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台北榮總的一起醫鬧糾紛,狠狠寒了許多醫護人員的心!(圖/台北榮總官網/圖中人物與本事件無關)

判決指出,20237月間,劉男陪同母親看診,因不滿施打抗生素的滴注幫浦滴速過快,與護理人員發生口角,衍生咆哮、辱罵、拍打桌面等行為,院方通報「醫療暴力事件」後,北市府介入調查,認定劉男所為已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決議罰鍰3萬元。劉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是護理人員不理會母親施打抗生素感到疼痛,無法溝通,他才至護理站與護理長討論,其後他不發一語經過櫃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碰觸,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醫療暴力,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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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則指出,劉男以咆哮及激烈言詞方式,辣嗆護理人員「啊,你是什麼心態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哪個學校的老師是教你是這樣子的啦?……走了還在那邊靠北啊」、「你不要廢話一大推啦你,你最資深,你最囂張……管病房啦,不要在7樓了啊,態度夠差,叫醫生,叫醫生」等語,顯已貶抑否定醫護專業及名譽;再者,同一時間,護理站其他護理人員為排除劉男不理性言行,聯繫夜護、值班醫師及警衛到場處理,因而排擠其他醫療業務,足認劉男以公然侮辱妨礙醫療業務進行,劉男以激烈情緒要求護理人員配合調整點滴滴注速率,試圖影響護理人員配合需求,亦屬妨礙醫療業務進行。北市府強調,劉男以咆哮、辱罵方式,中斷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後續又試圖以錄音方式,影響醫護人員配合其需求,逾越一般人合理忍受範圍,處分裁罰3萬元並無問題。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後指出,劉男的言行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國家自應給予最大限度保障,不得認劉男貶抑護理人員名譽,就依違反《醫療法》開罰;劉男雖有揮動手臂、大聲言語等行為,惟未達「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不符合《醫療法》第24條第2項所稱「其他非法之方法」。即便護理師遭到劉男揮臂碰擊後立刻驗傷,但一審認為診斷證明書記載「疑顏面挫傷,無明顯外傷」,尚難確認有受傷,不能以劉男揮動手臂與護理人員有所接觸,或同一時間護理站其他護理人員聯繫夜護、值班醫師及警衛到場處理,就認他妨礙醫療業務;而後劉男離去護理站時,雖拍打桌面,惟一審認定此僅「秒瞬間動作」,不得因此開罰,20256月間判決撤銷3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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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劉男揮動手臂時雖似有觸及醫護人員,但沒有致傷;拍桌似有於醫療機構內,以暴行施於醫療機構物品之行為,惟客觀上尚難認有達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且他之後即無任何舉措,其言行對一般人來說,尚可合理忍受,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所稱「公然侮辱」、「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法」。綜上,二審評議後認定裁罰無理,日前駁回北市府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劉男免繳3萬元罰單。據查,新冠疫情爆發前,全台醫療機構護理人力空缺率約5%,疫情期間一度飆破10%,目前則在7%至8%之間,此外,護理人員的離職率從9%攀升至12%,人力缺口不斷擴大中。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FTNN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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