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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搬進男友買的房!她問「要付房租嗎」 網搖頭:沒掛你名字

發布時間:2026/3/15 11:45

實習記者林子云/綜合報導

情侶同居時,房子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另一半是否需要負擔費用?近日一名女網友發文分享,因為與男友已有結婚共識,她辭去原本的工作並搬到對方所在的縣市同居。房子是男友買的,她原本打算幫忙分攤水電與瓦斯費,但男友卻堅持不收,讓她覺得過意不去,因此發文詢問大家意見。

近日一名女網友發文分享,因為與男友已有結婚共識,她辭去原本的工作並搬到對方所在的縣市同居。(示意圖/pixabay)

原PO在Dcard以「男友買房,一起住要付房租嗎?」為題發文表示,兩人因為有結婚共識所以在討論過後決定同居,她也為此辭掉原本的工作,離開家鄉搬到男友所在的縣市,並在當地重新找工作。由於住進男友購買的房子,她一開始就打算負擔水電與瓦斯費,但還在猶豫是否需要幫忙分擔管理費或其他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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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提到,自己待業約半年,最近才順利找到工作,這段時間的日常開銷多半由兩人輪流負擔,她也會多做一些家務分工。不過男友認為水電與瓦斯費用不高,加上體諒她前段時間沒有收入,因此沒有接受她的提議,讓原PO反而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也好奇等開始工作後該如何分攤費用比較合適。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回應,許多人認為原PO為了同居辭職搬家,已經付出不少成本,「你為了在一起,搬去跟他住的成本已經很高了,房子也沒你的名字,頂多就偶爾請他吃個飯或幫他買可能定期會買的東西」、「沒掛你名字什麼都不用付,人去就很好了」、「找到工作後再幫忙分攤,不溯及既往,畢竟你離職、離鄉,付出的代價也不小」、「他不在意的話,你可以主動分擔水電、日常用品的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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