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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公務車風波結案!李俊俋、史哲等7人全無罪 北檢:下班順路沒圖利

發布時間:2026/3/20 12:15

記者陳思穎/綜合報導

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監察委員林郁容、王榮璋、田秋堇、蘇麗瓊,以及文化部前部長史哲、中選會前主委李進勇等人,先前遭控私自使用公務車。台北地檢署今(20)日全案偵查終結,認定李俊俋等 7 人並無涉刑事不法,全案予以簽結。

台北地檢署今日全案偵查終結,認定李俊俋等 7 人並無涉刑事不法。(圖/翻攝Google Maps)

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刪除監察院公務車輛相關支出,包括油料費、養護費、通行費及短程洽公車資等項目。檢方調查認定,李俊俋與監委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人,使用公務車的情形屬於短期且非經常性,且相關油資、保險、維修及 ETC 等費用均為自費支出。檢方認為,此舉難以認定主觀上有圖利或背信意圖,客觀上亦未造成監察院財產損害,因此不構成刑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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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進一步指出,李俊俋等人使用公務車的行為雖不涉及刑事責任,但其中是否存在不當或違失,以及是否違反監察委員自律規範,仍屬監察院內部監督的自律範疇。

至於史哲與李進勇的部分,台北地檢署指出,史哲當時因身體不適,搭乘首長專用公務車前往診所就醫取藥後返家。檢方認為,該行程位於文化部返回官邸的既定路線上,並無明顯偏離,屬於下班後的「順路」行為,未逾越公務車使用規定;而李進勇則是在下班途中搭乘公務車購買晚餐後返家,檢方認定這屬於工作延伸下的必要行為而非私人用途,同樣與圖利或背信罪責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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