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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買房不划算?換屋族房貸卡關 專家曝2招爭取首購條件

發布時間:2026/4/25 11:27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近期有網友在PTT「home-sale板」發文求助,表示自己與配偶共同持有一間房屋,房貸由男方負責繳納,如今夫妻想換屋,若改由妻子名義購屋,申辦房貸是否會受影響,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言,夫妻共同登記雖然看似較有保障,但在實務上,若配偶名下已有房產,銀行審核房貸時往往會更嚴格,共同持有更可能影響首購族可爭取的貸款條件。

夫妻共同登記雖然看似較有保障,但在實務上,若配偶名下已有房產,銀行審核房貸時往往會更嚴格(示意圖/photoAC)

《Yahoo房地產》報導,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表示,就該案例來看,妻子雖未實際背負房貸,但因與丈夫共有房產,申貸時仍可能被銀行認定為「有房、無貸」。在這種情況下,貸款成數、寬限期及專案貸款條件,都可能受到影響。她指出,若想爭取較佳貸款條件,常見做法包括將產權贈與給配偶,讓其中一方回到相對單純的申貸狀態;或向銀行切結將在「18個月內將舊屋賣出」,以利申請較有彈性的換屋貸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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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夫妻共有,繼承取得不動產後的共有問題,也常讓後續處分變得更麻煩。嘉義市地政事務所指出,共同繼承不動產時,產權通常分為「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兩種。公同共有是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擁有全部產權,未來若要處分,原則上須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分別共有則是各共有人有明確持分,雖可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但其他共有人通常享有優先承購權。

專家提醒,不論是夫妻共同買房,或因繼承形成共有,表面上看似公平,日後實際要出售、換屋或重新配置資產時,往往更容易卡關。若共有人之間遲遲無法達成共識,最糟情況甚至可能讓房產走上變價分割。為避免後續衍生爭議,除了購屋前先想清楚登記方式,長輩若有資產傳承規劃,也可提早透過遺囑或其他安排,降低繼承後的共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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