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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檢方羅織文字獄!鄭文燦稱「是受害者」撇收賄:沒有對價關係、錢是被「單方面丟包」

發布時間:2026/5/13 16: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收賄案,桃園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面對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出庭接受詰問,鄭文燦在庭上強硬反擊,堅決否認收賄。他重申,市府從未替業者降低地主同意書門檻「解套」,自己是推動市政的受害者而非受益者;針對官邸收錢爭議,他更直指是對方「單方面丟包」,雙方毫無對價關係與合意,直言「根本沒有心電感應」。鄭文燦同時痛批檢方將片段發言斷章取義,以臆測取代證據的做法宛如「羅織文字獄」,期盼法庭能還原事實真相。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收賄案。(資料照/翻攝畫面)

事件源於鄭文燦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12年。本案核心爭點之一,是2017年9月14日晚間送進鄭文燦市長官邸的500萬元現金。檢方指控,廖俊松父子為了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土地開發案,希望能從區段徵收改為自辦市地重劃,因而前往官邸交付500萬元。近期庭訊中,關鍵證人廖力廷對該筆500萬元究竟是「賄款」或「政治獻金」說法前後不一,並提到偵查期間因服藥導致記憶混淆,部分證述是依檢調資料「拼湊」而成,使案情攻防出現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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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開庭聲明重點如下:

一、堅持全部地主同意條件,未替廖俊松解套
鄭文燦表示,他推動工五擴大案,是為了解決產業用地、墳墓清理及都市縫合問題,並強調自己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他指出,歷次會議都要求華亞重劃會必須取得100%地主同意書,才能申請自辦市地重劃,並未降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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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沒有談錢、沒有約定、沒有合意,也沒有「心電感應」
鄭文燦稱,他與廖家父子沒有談錢、沒有約定,也沒有合意或對價關係,雙方方向不同,「沒有心電感應」。他也表示,「國家重大建設」說法來自營建署建議,最後並未同意自辦市地重劃,也沒有豁免100%地主同意門檻。

三、不存在先變更地目、再爭取自辦市地重劃的空間
鄭文燦方面指出,個案變更的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中,就要載明開發方式,必須等土地開發完成後,最終才能變更地目為產專區,依法不存在先變更為產專區,再辦理自辦市地重劃的可能。

四、無主、國有土地參加市地重劃,是法令程序說明,不是替華亞案拜託
針對檢方提出無主、國有土地可視同參與,降低100%地主同意門檻的說法,鄭文燦否認曾帶廖家父子拜訪內政部前部長葉俊榮,也否認替華亞自辦市地重劃案拜託。他強調,相關內容只是營建署說明法令規定,並未降低地主同意門檻。

五、絕無合意收賄,「丟包」後隨即要求退還
對於官邸收受款項爭議,鄭文燦主張,廖俊松是「單方面丟包」,雙方沒有合意及對價關係,他事後一週內也主動要求對方取回袋子。他並質疑,若自己有意幫忙解套,何必在每次會議中再三強調100%地主同意門檻。

六、批檢方以臆測取代證據,形同羅織文字獄
鄭文燦最後批評,檢方不應將片段發言斷章取義,以「臆測」取代「證據」,否則形同「羅織的文字獄」,並盼法庭還原事實、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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