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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婚外情遭法院打臉!前偵查隊長性侵女同事 二審維持7年刑期

發布時間:2026/7/14 13:18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性侵女同事,二審維持原判。(翻攝中正一官網)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性侵女同事,二審維持原判。(翻攝中正一官網)

圖文/鏡週刊

曾被視為警界重點培養人才的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涉嫌多次性侵女同事而遭起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及機會犯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14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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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彥錦於2020年擔任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後,先涉嫌對女隊員性騷擾,更於2020年至2022年間,分別在被害人住處及警局辦公室附設寢室等地,違反對方意願性侵得逞3次,另有1次強制性交未遂。

陳彥錦在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主張雙方屬婚外情、發生性行為均出於合意。但法院審酌被害人證述及相關事證後,認定其說法不足採信,確認陳男多次利用職務及身分優勢犯案,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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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錦現年49歲,畢業於警察大學66期,曾任前法務部長施茂林隨扈,歷任刑事警察局及台北市警局多項重要職務,原本被視為警界中生代幹部。案件爆發後,他遭記兩大過免職,並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但因逾越法定起訴期限,行政法院已裁定駁回,免職處分確定,正式喪失警察身分。

此外,被害女隊員另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已判陳彥錦須賠償精神慰撫金等共100萬6067元,民事案件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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