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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華亞科涉貪案攻防!「關鍵2證人」口徑一致:鄭從未對開發案下具體指示

發布時間:2026/8/26 09:53

記者吳峻光/綜合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昨(25)日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中,涉嫌收受500萬元賄賂,讓東側9.12公頃土地改自辦重劃。桃園市都發局副局長歐政一、時任都發局長盧維屏以證人身分出庭,兩人開庭均證稱,鄭文燦未曾對此案下過指示,盧維屏更說,認為另一關鍵證人廖俊松「就是掮客」。鄭文燦也表示,不可能了解所有細節,本案均係尊重幕僚專業建議,也明白華亞重劃需要100%地主同意。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開庭。(圖/陳政翔攝)

盧維屏開庭作證,還原決策過程,他指出廖俊松當初找上桃園市府,是要牽線美光科技來桃園投資,不過僅開兩次會,就察覺事情有異,不但溝通過程中未提具體計畫,對相關問題也無法明白回答;後來盧維屏親自詢問美光,才知道美光根本沒要廖俊松的地,也無意投資此9.12公頃土地,認為「廖俊松就是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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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維屏提到,該案所有決策都是他與都發局同仁討論做的決定,鄭文燦並未下任何指示,且態度比較被動,都是聽取幕僚報告。他還表示,檢方指控鄭文燦在得知被監聽時,才緊急將開發案改「區段徵收」的說法是虛構。

歐政一為2016至2018年承辦華亞科案都市計畫變更之主管,他在庭上同樣證稱,鄭文燦未對9.12公頃土地開發方式下過任何具體指示;之所以後來改全區區段徵收,係因考量不同開發方式,會對地主不公平,都發局是基於專業,才做出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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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表示,市長無法對所有市政業務細節均瞭若指掌,本案開發方向是尊重幕僚專業建議,且過去會議已多次強調,華亞重劃案必須有地主100%同意,並對此有深刻認知。先前鄭文燦律師團就曾指出,廖俊松拿不出全部地主同意書,市府就不可能護航;歐政一、盧維屏則釐清,若是由市府主導個案變更,就不需要100%同意書。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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