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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背鄉長夫妻「住公所6年免付房租」!水電網路全報公帳 涉獲利57萬遭起訴

發布時間:2026/9/17 13:17

記者吳欣穎/綜合報導

雲林縣崙背鄉長李泓儀與鍾姓妻子涉嫌將公家辦公處所當成住家,不僅長達6年未付房租,連水電、網路費都由公所買單。檢方認定,夫妻倆藉此取得相當於租金及民生費用的不法利益,共計57萬7,260元。雲林地檢署今(17)日偵查終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及沒收犯罪所得。

雲林縣崙背鄉長李泓儀與鍾姓妻子涉嫌將公家辦公處所當成住家。(圖/Facebook:崙背鄉公所)

雲林地檢署指出,李泓儀明知公所持有的民眾服務據點並非首長宿舍,仍涉嫌自2019年12月起,與妻子長期無償入住,直到今年1月底才結束。這段期間,夫妻倆不僅使用據點內的電器及網路設備,相關水電、網路費用也全以公所名義核銷,讓原本應由私人負擔的生活開銷轉嫁給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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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後認定,李泓儀夫妻涉嫌利用公家資源獲取不法利益,包含免付租金及水電等費用,合計57萬7,260元。雖然鍾女不具公務員身分,但檢方認為她與丈夫共同實行犯罪,應依共同正犯規定論處,並請求法院依法沒收全數犯罪所得。

雲林地檢署強調,李泓儀身為地方民選首長,本應廉潔自持、妥善管理公務資源,卻涉嫌將公家財產供私人使用,損害公庫利益與公務員形象,因此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檢方也重申,公務資源來自全民納稅,未來將持續結合廉政署等機關查辦相關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全案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2人是否有罪仍待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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