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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3毒販接連失敗 竟是小隊長搞鬼大演「無間道」

發布時間:2023/9/2 08:59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圖文/CTWANT

台南市警局於2020年監聽3名毒販,期間竟然發生毒販更換手機門號、切斷通訊的情形。循線調查後,發現竟然是李姓小隊長通風報信所致。目前李姓小隊長遭判1年2月,緩刑2年。懲戒法院則判處休職3年。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李姓小隊長專責通訊監察、加強打擊非法竊聽行為等業務,而其因職務之便得知毒品列管人口吳姓、陳姓人員遭到監聽。而李姓小隊長於2020年4月,透過戴姓線民通知吳嫌的手機遭到監聽,更透漏2人之間的毒品交易內容。之後,李姓小隊長又於2020年6月18日,向陳嫌表示「手機不要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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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在獲知消息後,隨即棄用原有手機門號,至此導致台南警方監聽失敗。也由於發現沒有任何通聯記錄,警方察覺有異後即刻申請搜索票前往吳嫌住處搜索,結果從中發現LINE對話紀錄有異。這才循線調查,讓當內鬼的李姓小隊長因此曝光。

李姓小隊長落網後,台南地院認定李姓小隊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5條第2項,公務員明知他人犯同條例第4條至第14條之罪而予以庇護罪、洩密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名,最後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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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台南市政府將全案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而懲戒法院一審認為李姓小隊長身為警務人員,卻未恪遵法令,慎用職權,反徇私庇護,違反保守秘密義務,侵害個人隱私,危害公務機關機密,妨害刑事案件偵查等行為,最終判決休職3年。

而李姓小隊長卻認為,休職3年對其生活影響甚鉅,於是提出上訴要求改判較輕的處分。而懲戒法院認為李姓小隊長的要求並無合理理由,經合議庭評議後,駁回李姓小隊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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