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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涉店家登載不實、未依法投保責任險 衛生局重罰250萬元

發布時間:2024/3/29 15:43

針對寶林漏報集團內的餐飲店家、產品責任險因沒繳費而失效一事,台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寶林250萬元。
針對寶林漏報集團內的餐飲店家、產品責任險因沒繳費而失效一事,台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寶林250萬元。

圖文/鏡週刊

寶林茶室中毒案延燒,至今受害者持續增加!針對寶林漏報集團內的餐飲店家、產品責任險因沒繳費而失效一事,台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寶林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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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今(29日)指出,截至12時再增加3例通報,用餐後因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於台北市醫院就醫累計14人,其中2人死亡(39歲呂男、67歲楊男),5人住院中,衛生局於醫院通報平台,每日定期追蹤住院者病情,提供相關之醫療協助並透過社會局給予關懷機制及家屬心理支持,法務局則提供受害消費者法律諮詢及消費爭議申訴協調。

寶林茶室中毒案,於台北市醫院就醫累計14人。(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寶林茶室中毒案,於台北市醫院就醫累計14人。(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昨(28日)約談寶林餐飲公司,經查其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且提供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兩項缺失,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及第47條規定,將依法重罰新台幣250萬元;衛生局會持續追蹤調查寶林茶室使用醬料、澱粉製品等高風險食材,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調查相關原料來源及製程與生產管理,另為確保百貨美食街自主管理,亦即刻加強稽查百貨美食街衛生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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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寶林茶室相關策進作為。(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2.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寶林茶室相關策進作為。(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法務局與衛生局命業者至北市府說明,並請業者提供民眾消費紀錄,請3月17日至3月25日有至寶林茶室A13店用餐的民眾,核對附件內的發票號碼、時間、品項等資訊,待遠百/大食代公司公告退費方式後再行向業者申請退費,並請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有疲倦、嘔吐、噁心、腸胃不適等症狀,應盡速就醫。

針對本次重大食品中毒事件,衛生局提出3大策進作為,包含「精進檢驗量能」衛生局已訂購米酵菌酸標準品,後續依食藥署將公開的檢驗方法建立檢測方法;「優化作業程序」將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就本次重大食品中毒案件審視「米酵菌酸」可能存在食材、食材保存方式、食品中毒調查精進流程等,以避免類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建立專區」於衛生局外網首頁設置「寶林食品中毒專區」,提供民眾相關資訊及訊息。

最後,衛生局呼籲,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之衛生狀況,避免生食,且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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