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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情侶檔誘騙拘禁性侵逾20天 不從就毆打!嘉檢聲押獲准

發布時間:2024/5/21 18:13

記者張君涵/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就讀國三少女遭到一名林姓男子及女友拘禁逾20天,期間遭男子脅迫發生關係,若是不服從就被拳打腳踢,警方日前在嘉義一處民宅查緝竊案時,發現少女躲在廁所,經查是失蹤人口,事件因而曝光。2名嫌犯有湮滅證據、串證及逃亡之虞,嘉義地方法院今(21)日裁定羈押禁見。

男子脅迫少女發生關係,若是不服從就拳打腳踢。(示意圖/unsplash)
男子脅迫少女發生關係,若是不服從就拳打腳踢。(示意圖/unsplash)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15日到大林鎮一處民宅查緝竊案時,發現一名住在台南市失蹤20多天的國三少女躲在廁所,現場還有一名年約25歲林姓男子,及其勞姓女友,警方覺得事有蹊蹺,通知少女及其父親等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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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跟檢警說,林男是自己的前男友,日前邀她去參與陣頭打工,4月19日坐車到嘉義火車站會合後,就被帶到竹崎鄉一處民宅拘禁,後來又再換至大林鎮的民宅。檢警表示,少女行動被控制也不能對外聯絡,林男還會脅迫少女發生關係,若不從就慘遭毆打;其女友還協助控制行動,防止少女逃走。

林男及女友17日遭到拘提,2人均否認犯行。檢方18日複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今日審理後認定,2人有湮滅證據、串證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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