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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勾結詐團洗錢36億爆「延誤通報」? 金管會急發4聲明澄清:查證費時

發布時間:2026/4/25 16:52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台中商銀6名行員涉嫌勾結詐騙、賭博相關集團,利用職務之便讓12家空殼公司成功開戶,並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或怠於限制、終止交易等方式,助非法集團洗錢高達36億元,日前遭起訴,由於檢方指出,全案是金管會於去年3月間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並於去年12月函報函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引發媒體質疑金管會延誤通報長達8個月。對此,金管會今(25)日發出4點聲明澄清,表示此案由金管會主動移送調查,嚴正否認有延誤通報。

台中商銀6名行員涉嫌助非法集團洗錢,金額高達36億元。(圖/資料畫面)
台中商銀6名行員涉嫌助非法集團洗錢,金額高達36億元。(圖/資料畫面)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台中商銀4名經理和2名襄理,疑似與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勾結,自前年9、10月至去年4月間,藉職務之便濫權幫其開設商號帳戶,並調高帳戶轉帳額度,且於帳戶觸發疑似洗錢警示通報時刻意護航,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或縱已申報異常仍怠於將帳戶暫停、限制或終止匯款交易,協助博弈與詐騙集團收取款項、掩飾犯罪所得,洗錢金額逾36億元。全案移審後,洪岳鵬及張姓、莊姓2名經理遭台中地院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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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並指出,本案是由金管會檢查局於去年3月間,對台中商銀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台中商銀潭子分行經理涉有招募非法集團開立存款帳戶供洗錢詐騙之用,而於去年12月函請法務部調查局進行調查。因此有媒體質疑金管會「延誤通報」長達8個月。對此,金管會發布4點聲明,嚴正澄清無所謂延誤通報台中銀協助洗錢之情事, 因案情涉及多家分行且極其複雜,須先行交叉比對,整理複雜金流及查證,極為費時。

以下為金管會4點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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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台中地檢署115年4月24日新聞稿,主要係說明金管會與法務部通力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本案由金管會主動移送調查,並無涉及延誤通報之情事。

二、本案係金管會114年3月底開始檢查台中銀行,至4月底始完成實地檢查工作,實地檢查結束後彙整分析資料時,發現有多起分行涉有疑似協助客戶開立帳號供洗錢詐騙,因案情涉及多家分行且極其複雜,須先行交叉比對,整理複雜金流及查證,極為費時,為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需多方查證分析,持續蒐證相關資料及釐清事實,並於114年10月洽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充分交換意見及討論研議後,並備妥完整之相關檢查意見及資料,隨即於114年12月移送檢調偵辦,並於115年3月配合檢調偵查需要,協助提供案關其他資料,均即時充分配合檢調偵查。媒體報導逕以實地檢查開始日到移送檢調日之差異,視為延遲通報之時間,實屬誤解。

三、金管會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對銀行人員與詐團勾結無法容忍也決不寬貸,若有發現不法,均本著主動積極、完整查證且立即通報檢調,更無延宕通報情事。

四、本案金管會特別感謝台中地檢署、調查局各地相關調查站、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辛勞,及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提供專業意見的協助,使本案得以在跨機關聯合協作打詐防詐下,順利由檢調起訴,未來金管會也將持續與檢調合作無間,跨機關合力打擊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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