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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偷拍診所遭停業竟「原班人馬」續接客!洪婉臻轟蔣萬安「打假球」:別只做半套

發布時間:2026/6/23 11:47

記者鄧宇婷/台北報導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日前爆出偷拍風波,傳出全台18家分店診療空間遭裝設攝影設備,部分診所也遭台北市衛生局勒令停業。不過,台北市議員洪婉臻近日接獲民眾陳情,發現其中一家遭停業診所疑似透過其他院所延續原有業務,甚至以「原班人馬」名義繼續服務既有客戶。對此,洪婉臻痛批,若停業後仍能換個招牌繼續營運,蔣萬安市長的勒令停業根本是打假球,並批評市府不能只做半套;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派員稽查,若查獲違規將依法重罰。

洪婉臻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不要輕輕放下,請大破大立,不應該凡事只做半套,否則只會讓外界認為市府施政無力。(圖/蔣萬安臉書)

洪婉臻表示,有民眾向她反映,收到某家遭勒令停業診所傳送的通知訊息,內容提到可前往「安心售後服務院所」繼續完成既有療程,不過訊息中並未直接揭露名稱。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該地址指向另一家在Google地圖上顯示「暫停營業」的診所,但實際上卻仍持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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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婉臻質疑,若業者直接聯繫既有客人,安排轉往另一間不同名稱的診所接受服務,是否涉及遭勒令停業診所另行設立或實質承接業務?若不是同一家醫療機構,其他診所的病人資料可以共享或開放給新診所使用?

洪婉臻進一步強調,包括病歷紀錄、療程內容、術前術後照片、健康資訊、過敏紀錄及施作過程等資料,甚至可能連原先偷拍的醫療畫面,都屬高度敏感的醫療個資,「不是診所可以隨著招牌更換而一併移轉的客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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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批評,相關診所遭勒令停業不到一個月,就傳出疑似透過其他院所接手既有客戶,勢必讓民眾會質疑市府公權力何在,究竟是勒令停業,還是「停業、不停生意」?若只要換到其他診所,再由原診所的其他醫師、診所承接原有業務,就能延續遭勒令停業診所的服務,勒令停業的行政處分將淪為笑柄。被害者的傷痛誰來追討,病人的隱私與權益誰來把關,蔣市長不能做事都做半套,昏庸程度真的令人不敢苟同。

洪婉臻更怒批,因涉嫌偷拍遭到勒令停業的醫美業者若真能透過這樣的方式「偷天換日」,不僅無視台北市政府的公權力,也漠視受害者遭偷拍後的心理創傷。她認為,蔣萬安市長的勒令停業根本是「打假球」,並質疑業者肆無忌憚「到底是誰在放水?」。並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不要輕輕放下,請大破大立,不應該凡事只做半套,否則只會讓外界認為市府施政無力。

針對相關質疑,台北市衛生局回應表示,目前接獲的檢舉案件均已派員查核。依規定,若屬停業中的診所,其病歷資料應由原機構自行保存,不得任意移轉。若違反《醫療法》第70條規定,未妥善保存病歷,可依《醫療法》第102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得按次連續處罰。衛生局透露,目前共有4家涉入針孔偷拍事件的業者遭裁處停業6個月,並分別開罰50萬元,後續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有違法營運情形。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停業診所負責醫師於停業期間不得執行醫療業務,若違反規定,將依《醫師法》第29條之1廢止執業執照;若遭廢止執照後仍繼續執業,甚至可能進一步遭廢止醫師證書。

衛生局也強調,病患若需轉往其他診所接受治療,應重新掛號並建立病歷,不得直接沿用原機構紀錄。此外,若診所辦理歇業,依《醫療法》第70條規定,病歷應交由承接機構保存;若無承接者,病患本人或代理人可要求交付病歷,其餘病歷則須保存至少6個月後才能銷毀,且銷毀時必須採取防止個資外洩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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