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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茶油疑混中國原料、苯駢芘超標!檢調約談7人 梅山合作社發6點聲明

發布時間:2026/8/5 13:18

記者吳欣穎/綜合報導

繼中聯大豆沙拉油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後,永豐餘生技委託生產的苦茶油也爆出相同問題。檢調懷疑,受託製油的威加國際涉嫌以中國進口苦茶籽混充原料,再交由源春製油廠生產,並以「台灣本土苦茶油」名義販售。台北地檢署與嘉義地檢署4日兵分17路搜索,約談威加國際、源春製油廠及梅山合作社等7人,複訊後源春與梅山合作社等3人獲請回。
 

好日籽梅山茶油近日捲入食安疑慮,今送檢完畢澄清產品安全並發出六項聲明。(圖/好日籽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Facebook)

梅山合作社今(5)日發布6點聲明,強調旗下全系列產品均定期送交第三方機構檢驗,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現有庫存及市售產品品質正常。合作社也表示,4日已全程配合嘉義縣衛生局及食藥署實地查核與抽樣,所有本土、進口苦茶籽均分開製作,沒有混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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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料流向,梅山合作社說明,先前確曾將進口大果苦茶籽出售給一名陳姓買家,交易時備有合約、發票及進口報單,並如實標示原料來源。陳姓買家後續再將原料轉售給威加國際,屬其自行處分,合作社未參與交易,也與威加國際沒有股權、業務、商業往來或契約關係。

梅山合作社並指出,早在2006年就已與源春製油廠完成事業切割及資產清理,雙方在股權、財務、採購、生產設備及銷售通路上均各自獨立。合作社前一日也曾在臉書發出4點聲明,強調原料來源透明,旗下苦茶油定期自主抽檢,苯駢芘數值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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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合作社聲明如下:

為澄清事實真相、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維護本合作社商譽,特此發布嚴正聲明如下:

一、 本合作社產品均符合食安法規;主動配合行政查核

本合作社生產之全系列產品,均定期送交第三方公正檢驗機構,並嚴格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本合作社現有庫存及市售產品品質均完全正常。

本合作社已於 115 年 8 月 4 日主動且全程配合嘉義縣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主管機關之實地查核與抽樣作業。

二、本社經營民生食品,一向均本持企業良心之責,誠信經營,嚴格把關。對所有油品之來源,也均公開;本土茶籽與進口茶籽分開製作,並無混用之情。
三、 本合作社與「威加國際」無任何業務或契約關係,原料交易均依法如實標示

本合作社特此澄清,本合作社與「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絕無任何股權關係、業務合作、商業往來或契約締結。

四、本次主管機關了解之緣由,係因第三方獨立買受人(陳姓買家)先前向本合作社合法採購「進口大果苦茶籽」。本合作社於交易時,均備有完整合約、進銷貨發票及進口報單,並依法如實標示原料來源為「進口苦茶籽」。

該買受人後續將原料轉售予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行為,屬其獨立商業處分,本合作社未曾參與、亦無任何實質監督或控制權。

五、 本合作社與「源春製油廠」係完全獨立之法人,無任何權利義務與營運關聯

本合作社早在 2006 年即已與「源春製油廠」完成事業切割、資產清理與獨立商業登記。雙方各自具備完全獨立之法人人格與法律主體資格,於股權結構、財務管理、原料採購、生產設備、產品履歷及行銷通路等層面,均無任何隸屬、共用、合作或干涉關係。源春製油廠之一切商業與法律行為,概與本合作社無涉,請各界切勿混淆。

六、 嚴正警告與法律保留
本合作社要求各界應基於客觀事實進行報導與討論。倘有任何媒體、平台或個人未經查證,逕自發布、轉載涉及不實指控、影射或混淆本合作社商譽之言論,本合作社將立即委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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