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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薪青年呢?社會住宅聯盟怒批內政部顢頇 應「依收入」分級收租

發布時間:2024/3/19 15:20

異動時間:2024/3/19 15:22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社會住宅聯盟今(19)日赴行政院抗議,要求社會住宅應依照「收入」訂定分級租金,讓包含「低薪青年」的各弱勢族群在經濟上得以負擔,而不只是依照中低收入戶資格來劃定界線。

社會住宅聯盟赴行政院抗議,批內政部應依「收入」分級收費。(圖/社會住宅聯盟)
社會住宅聯盟赴行政院抗議,批內政部應依「收入」分級收費。(圖/社會住宅聯盟)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示,各國興建社會住宅多以照顧弱勢目的,為讓有需要的民眾「住得起」,因此都主張「可負擔租金 」原則,多以「收入」為衡量標準,分成「不同收費級距」,確保租金不會超過其收入的合理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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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盟指出,但是內政部堅持依照「身份」而非「收入」計算租金。依照其方案,將會出現住戶「垂直不公」與地區「水平不公」,大幅加重弱勢民眾的負擔。

住盟說,福利身份與收入能力並非一一對應,相同福利身份的家戶間,經濟狀況未必一樣,不同福利身份家戶的經濟能力也不必然就是誰高誰低。合理作法是「身份別」讓當事人更快、更有機會申請到社會住宅,但租金還是應依據「收入高低」來分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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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由於內政部堅持依照「身份」而非「收入」計算租金,依照其方案,如未具備法定弱勢身份,不論其收入高低,就是要支付「一般戶」全額租金,此舉顯然完全不顧「低薪青年」與「邊緣弱勢」的權益,恐超出其可負擔範圍。如果對比採取「收入」計價的北北桃社宅,這種不公平更是一目了然。

住盟表示,再者,內政部除堅持依「身份」之外,還綁定「市價打折」,這也會造成各縣市社宅之間租金的「水平不公」。監察院在今年調查指出,在房價飆漲的都會區,市場租金行情8折出租的作法,對於「經濟、社會弱勢、財務基礎未穩固的青年族群,或須負擔全家支出的中產家庭來說,仍然超出所能負擔的合理範圍。」

住盟指出,更諷刺的是,地方政府的桃園市社會住宅是「依收入」分級租金,就是目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時所制定,凸顯內政部官員鴨霸與不顧現實,才是問題的根源,呼籲行政院應該出面制止,應回歸「可負擔租金」,依「收入」訂定社宅分級收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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