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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茶假冒阿里山產地牟暴利 嘉檢起訴茶商夫婦

發布時間:2024/4/16 11:17

嘉義縣經營茶葉批發的許姓男子、李姓女子夫婦被控自108年間,以緬甸茶葉假冒阿里山高山茶,並透過比賽標章提高售價,從中牟利101萬元,嘉檢偵結,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

嘉義縣經營茶葉批發的許姓男子、李姓女子夫婦被控自108年間以緬甸茶葉假冒阿里山高山茶,並透過比賽標章提高售價,從中牟利,嘉檢偵結,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圖/中央社)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48歲許男、49歲李女夫婦在嘉義縣經營茶葉批發、國際貿易等業務,自民國108年12月間起至去年8月間,購入產地緬甸境外茶葉運輸來台,部分並假冒為阿里山茶區生產高山茶,參與阿里山鄉、梅山鄉農會及嘉義縣製茶工會舉辦高海拔優良茶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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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許男、李女以緬甸境外茶葉假冒為阿里山茶區生產高山茶參與比賽,分別獲得「青心烏龍組-優良獎」、「青心烏龍組-頭等獎」、「青心烏龍組-貳等獎」等品級,而由不知情的比賽主辦單位依得獎品級代為密封包裝產地標示「台灣」的「阿里山高山茶」禮盒。

檢方表示,許男、李女領回產地標示「阿里山高山茶」禮盒後,利用所經營的蝦皮網站賣場,並以高出3倍以上的價格販售,從中牟利新台幣1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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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許男與58歲的友人黃姓男子明知存放在中國大陸地區雲南省倉庫內緬甸產茶葉6467公斤,無法進口來台,竟以陸上運輸方式跨境轉運至越南,復以不實產地證明為「越南」茶文件,將緬甸產茶葉運輸來台。

案經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偵辦移送,嘉義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許男、李女持續陳列,販賣摻偽假冒食品,並不實標記為台灣茶而多次販賣給不特定消費者,已涉及詐欺取財罪嫌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許男、黃男則涉及偽造文書罪嫌,均依法起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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