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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每月還向北市府要錢 蔣萬安:依照母約支付

發布時間:2024/10/15 11:57

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年4月曾宣佈與台智光解除子約,不過台北市議會台智光調查小組發現,台智光不認子約解除一事,每個月還是會給警局兩張發票,一張是用解除子約後的1761元、一張是用子約專案的費率2100元,台智光收到警察局的1761元,就會發文給市府表示「還欠款」。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目前我們就是依照母約1761的費率在支付,也持續接受台智光提供的警用監視器的服務,所以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資料照)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資料照)

台北市議會台智光調查小組召集人秦慧珠日前表示,自從蔣萬安宣布解子約至今,台智光不認市府解除專案子約,每個月收到警察局的費率1761元,就會發文給市府表示「還欠款」,並且還要收取5%的利息。在蔣萬安宣布解除子約以後,北市警察局每個月付給台智光的傳輸費就是1761元,每月也為市庫省下400多萬元,一年就省下了5千多萬元。不過台智光不認子約已解除,還是要等檢察官起訴結果,才能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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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今日回應表示,在今年4月8日就已經正式終止警察局警用監視器與台智光的專用合約,也就是子約,目前就是依照母約1761的費率在支付,也持續接受台智光提供的警用監視器的服務,所以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蔣萬安強調,這個部分因爲已經進入了檢調的偵辦調查當中,大家也看到相關檢調調查的進度,所以一切就是依照檢調偵辦的進度來辦理,所以4月8日即刻終止子約,因爲有問題的是子約,所以一切回到母約,就是1761的費率。「我們立場非常清楚。當終止警用監視器子約之後,我們回到母約的費率,預算的編列也進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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