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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億重建哪些一次看!行政院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發布時間:2025/8/7 13:32

異動時間:2025/8/7 13:39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7)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未來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表示,希望以最迅速、最周延的行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讓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行政院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圖/行政院)
行政院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圖/行政院)

根據該條例內容,重建範圍涵蓋行政院指定受災地區的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多個項目,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分別由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環境部、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地方政府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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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計8條,重點如下:

一、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由執行機關各相關部會負責相關復原重建項目之預算編列及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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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為因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之受災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之;如依該條例劃設的災區,非屬災害防救法第 51條公告災區,仍得準用災防法災區的規定。

三、所需特別預算上限為新臺幣560億元,以分期編列特別預算之方式支應。

四、明定該條例的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末款增列概括項目,保留彈性。

五、自各執行機關領取的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六、該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自生效日至116年12月31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行政院表示,該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持續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期盼早日完成立法程序。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立即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特別預算儘速通過,以投入災區各項復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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