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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不到就狂砍176刀 兇殘死囚王鴻偉21度求再審被駁回 曾阻家人和解以免「到時候沒錢又沒兒子」

發布時間:2025/9/17 18:14

記者張書翰/綜合報導

2000年在淡水發生的王鴻偉凶殺案震驚全台,兇嫌王鴻偉在案發後已被判死刑定讞,卻不斷地申請再審企圖翻案,近期更第21度申請再審,結果再度遭高等法院駁回,認為其理由重複。

王鴻偉犯案後毫無悔意,卻不斷提再審企圖逃過死刑。(圖/翻攝畫面)

王鴻偉生於富裕的建商家庭,25年前在購物時結識張姓女子後,兩個月內多次追求不果遂起殺意,竟在埋伏在張女住處開車衝撞她,並在擄走張女的路途中對她猛砍176刀,受害者的顏面、頸部都遭到摧殘。手段狠辣可謂徹底泯滅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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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王鴻偉曾阻止家人重金和解,冷血表示:「怕到時候沒了錢又沒了兒子」。(圖/翻攝畫面)

對此駭人犯行,王鴻偉不但不肯道歉,更企圖阻止家人以重金和解,理由竟是「怕到時候沒了錢又沒了兒子」,態度冷血。最終法院也判王鴻偉死刑定讞。不過許多廢死團體對被害者家庭的騷擾與爭執,也讓廢死議題廣受爭議。但此案也引發廢死團體與受害人家屬間的爭執,讓死刑存廢議題持續受到社會熱議。

然而,王鴻偉在死刑定讞後仍不斷聲請再審,企圖翻盤。近期更是第21度提出再審,辯稱因被害人提出絕交,令他一時情緒失控,應符合減刑條件。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理由與過去相同、無新事證,也無補正可能,最終再次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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