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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遭惡保母欺瞞!女社工維持無罪答辯「沒害死剴剴」 一審4月16日宣判

發布時間:2026/2/26 16:55

記者王凱暄/綜合報導

年僅1歲半的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案,2人二審維持原判,姊妹倆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有期徒刑,而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今(26)日於台北地院開庭辯論,對於審判長詢問是否有責任,陳女維持無罪答辯,強調自己的工作不是監督保母。審判長最後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4月16日上午宣判。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今出庭維持無罪答辯,辯稱自己遭惡保母欺瞞。圖為去年3月畫面。(圖/翻攝畫面)

維持於辯論開始前,審判長先行確認陳女答辯方向是否有做改變,陳女則維持先前策略,指出探視剴剴不是要監督保母,更不會去懷疑保母如何對待小孩,她只是兒福聯盟的出養社工,並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稱兒福聯盟與托育中心的合作模式,有許多可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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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辯護律師團表示,此案發生時有公權力空白、社會安全網斷裂,此制度漏洞不應由陳女獨自承擔,求判無罪。檢方則指控,陳女從多方面都應要察覺剴剴遭到虐待,然而她卻不查證、相信保母說詞,導致剴剴死亡,案發後還造假工作紀錄,企圖逃避過錯將責任推托給其他單位,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陳尚潔在最後陳述時指出,自己認真工作,把每一個孩子都放在心上,自己的工作不是監督劉彩萱,也被她刻意欺瞞了,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對孩子做這麼可惡的事情,讓她非常痛苦悲傷。她懇求耶穌照顧在天上的剴剴,也坦言自己過去2年幾乎停擺,接著她開始批評遭警察、檢察官欺騙,被記者追殺,被收押時覺得生命與自由都受到威脅,希望未來沒有任何社工要遭遇一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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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諭知此案將於今年4月16日宣判。開庭結束後,陳女由親友及法警護送離開,場外聚集民眾手持剴剴海報、花圈等物品,並播放嬰兒哭聲,指責陳女「良心何在」,要求法院重判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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