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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4歲童獨留家中墜15樓亡!母外出接長子釀悲劇 涉過失致死遭法辦

發布時間:2026/4/29 13:27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一起墜樓悲劇,一名4歲男童疑似被母親單獨留在家中,不慎從15樓住處陽台墜落,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40歲劉姓母親後續因涉嫌過失致死,以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遭警方移送法辦。

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男童頭部受到嚴重撞擊,且已失去意識(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男童父親長期在中部工作,平時主要由母親負責照顧孩子。事發當晚,劉女為前往安親班接長子返家,將4歲小兒子獨自留在屋內。男童身高約110公分,住處陽台圍牆高度約120公分,初步研判,男童可能為了關閉陽台氣密窗,自行搬來椅子墊高,過程中不慎失足墜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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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於28日晚間8時許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男童頭部受到嚴重撞擊,且已失去意識,現場緊急施作心肺復甦術後,隨即將他送往衛福部雙和醫院急救。無奈男童傷勢過重,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

新北市社會局對此表示,照顧者一時疏忽,極可能導致幼童遭受意外傷害。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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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也指出,經查該家庭過去並未具特定福利身分,目前已受理通報,後續將由社工介入家訪,釐清意外發生過程、平日照顧狀況、家長育兒壓力及照顧分工。若查證確有將幼童獨留家中的情事,將依兒少法規定裁罰,並要求家長接受親職教育。

社會局提醒,家長應隨時留意幼童活動空間安全,包括陽台、窗邊、家具擺放位置等潛在風險,並避免讓幼童獨處,防止一時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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