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7月優惠
7月優惠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假投資泰國酒店!藍海地產詐88人非法吸金逾5億 執行長重判12年定讞

發布時間:2026/7/21 15:28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藍海地產集團假藉投資泰國曼谷酒店等專案,非法吸金逾5億元,總經理劉威廷被判10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於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另該集團有多位核心高層因觸犯《銀行法》等罪名遭重罰,執行長李進倫、前法務幕僚黃耀正分別被判處12年及3年10月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藍海地產集團假藉投資泰國曼谷酒店等專案,最高法院於1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示意圖/photoAC)

至於遠赴泰國潛逃而遭通緝的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夫婦,在檢調單位與泰國警方攜手下,已於2024年5月8日於泰國將李陳妙音緝捕到案;檢方隨後依違反銀行法提出起訴,經法院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同步限制住居與出境,該案目前仍持續審理中。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判決記錄,李陳妙音與丈夫李長安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透過精美文宣、飯店說明會及安排前往泰國考察等手段,推廣「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專案」。當時藍海集團聲稱,民眾只要投入100萬泰銖,即可取得會所一單位房屋,並委由當地公司代管,承諾每年給付4%至6.5%不等的報酬且到期還本。豈料藍海集團在發放第1年利息後即宣告無力支付,導致多達88名民眾受騙,牽涉金額高達6億800萬泰銖(折合新台幣約5億340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共同犯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處劉威廷10年6月、黃耀正5年徒刑,並分別宣告沒收250萬元與90萬餘元之犯罪所得;李進倫則因擔任執行長角色、於組織中具較高掌控力而獲判12年,沒收262萬元犯罪所得。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3人提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維持劉威廷與李進倫原判,黃耀正則因僅聽命行事、負責擬定合約且未主動招攬投資,犯罪情節較輕,獲得撤銷改判為3年10月。3人對二審結果再度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二審認事用法妥當且量刑適當,於7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