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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世公公殺媳案!外遇夫「可申請180萬補償金」引譁然 法界估難度高

發布時間:2026/7/30 16:33

實習記者盛琳/綜合報導

新北市近期發生34歲張姓女子遭66歲公公持雙刀砍殺命案,涉案公公目前已被法院羈押禁見。由於死者因犯罪行為死亡,依法丈夫可向國家申請犯罪被害遺屬補償金,引發討論。但法界人士認為,想拿到這筆錢,恐怕沒那麼容易。

新北公公殺媳案死者丈夫依法可申請遺屬補償金,但因凶手為其父親且遭爆冷血棄妻兒,法界預估審議會恐剔除其領取資格。(示意圖/Unsplash) 

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第一順序為父母、配偶及子女,若同一順序人數達2人以上且未達成協議,補償金應平均發給。張女生前與丈夫尚未辦理離婚,因此丈夫除具備遺產繼承權外,亦為法定第一順序申請人,理論上可與張女父母、幼女等4人共同平分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估算個人至少可獲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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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死者友人在社群指控,張女丈夫不僅情緒控管不佳、有外遇行為,更長期漠視父親對妻子的言語霸凌,甚至拋下妻兒前往台中工作,導致張女獨自支應公婆生活費用並承受風險。

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規定,若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具有關係及其他情事,審議會認為支付補償金「有失妥當」時,得不予補償或減少補償金額。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界人士分析,本案凶手即為丈夫之親生父親,若審議會調查認定丈夫棄妻兒不顧是造成悲劇的原因之一,且核發補償金恐引發道德風險,後續極可能剔除其申請資格,使其無法順利領取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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