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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報導/彩虹下的搜索票——當恐懼在三十年後甦醒・同志酒吧CD事件

發布時間:2026/10/31 07:08

西門町酒吧Commander D遭警察暴力搜索事件震撼同志社群,圖為親歷事件的麥斯回到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的彩虹旗上。
西門町酒吧Commander D遭警察暴力搜索事件震撼同志社群,圖為親歷事件的麥斯回到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的彩虹旗上。

圖文/鏡週刊

十月初發生的同志酒吧Commander D搜索事件為同志驕傲月蒙上一層陰影。外媒也紛紛關注:為何在同性婚姻合法化7年的台灣,還會發生警察歧視性執法的事件?29日,蔡康永被王偉忠問到此前出席沈伯洋活動,是不是跟同志酒吧被抄有關時表示:「好不容易把事情推到一個大家不把同性戀當成可欺負、齷齪的族群,這事發生時,你不能指望我,看著這一切回到當年⋯如果你不在乎這些事,是要讓那些17、18歲的小朋友被壓迫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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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採訪多位親歷事件的人,說的是那一天,卻也像是在說自己的一生,壓迫與汙名不曾真正遠離,然而其中也有團結與反思:在法律、性道德、社會觀感之間,同性情欲、BDSM等性癖好如何被重新看待?事件餘波之際,什麼樣的究責與行動,才能不負亞洲第一的平權、多元、友善價值?

30年的恐懼在一個下午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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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日下午,警方持搜索票闖進台北萬華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正在喝酒、聊天、或曖昧親密的顧客被迫蹲在地下室,52人被帶回警局。有人指控遭要求脫衣、搜身,甚至被威脅上銬。

這不是近期情欲相關執法爭議。去年10月,台中警方潛入同志會館;2月,新竹猛男秀表演者因涉嫌妨害風化被警察帶回。3地案件情節各異,卻提出相同疑問:警察如何認定哪些情欲活動具有犯罪風險?

警歧視性執法 將同志當罪犯

事後,北市警局認定4名員警言詞不當,各記申誡2次,帶隊偵查隊長記過、分局長記申誡2次。警方強調依法搜索、否認針對特定性傾向,但限制行動、搜身、帶回警局的合法性仍受質疑。

行政懲處無法為事件畫下句點。

資深同志運動者喀飛想起1997年常德街,警察曾以「通知家長」威脅成年同志;1998年AG健身房,當事人遭強迫擺出猥褻姿勢供警方拍照;1999年Corners酒吧遭反覆臨檢與辱罵。喀飛認為,這些事件的共同點,是警方「心態上把同志當作罪犯,以恐嚇方式讓人懷疑自己違法,藉此配合他們。」

傷害也不只留在那個下午。「過去同志在社會上必須戴著面具,只有進入少數同志空間,才能拿下面具、做自己。但警方一旦登記姓名,隱私與身分曝光的恐懼便隨之而來。事後,網路上的惡意也會喚醒舊傷,甚至有同志反問當事人:『為什麼要去那種地方?』」

喀飛認為,同志運動最大的改變,是讓同志恢復原本就有的能力,以自己的面貌與社會互動。然而,同婚合法不代表所有同志的生活方式都受到尊重,「平權,更該是一場文化運動。」因為婚姻之外,還有各種樣態的情欲與親密關係;社會可以不認同,但警察不能將未違法的行為視為犯罪。所謂的尊重,也不該只留給符合主流價值的同志。

我們紀錄了7組當事人的遭遇。因為30年後,又有一群人必須向國家提問:我們究竟做錯什麼?

警察暴力 喚起恐慌

Eddie 43歲 教育工作者

那天下午,我點了一杯威士忌可樂,才喝不到三分之一杯,警察就衝進來了。離開酒吧時,警察查了我的身分證字號,接著用他的私人手機拍我的臉。我很震驚,這跟我原本對法律的認知完全不一樣。

台北市萬華分局突襲搜索Commander D酒吧,客人遭喝令蹲下,並限制人身自由與使用手機,更爆發歧視、羞辱、執法過當等爭議。(警方提供)
台北市萬華分局突襲搜索Commander D酒吧,客人遭喝令蹲下,並限制人身自由與使用手機,更爆發歧視、羞辱、執法過當等爭議。(警方提供)

我看到好幾個裸上身的客人穿上衣服,警察卻叫他們脫掉,說要「維持證據」。一個外國人聽不懂,一個人頂嘴:「我脫衣服犯了什麼錯?」另一人乖乖脫掉。我很想保護他們,一直思考,如果我也站上前把衣服脫掉,問警察:「那我現在可以穿回衣服嗎?」會怎麼樣?但我問不出口,心裡好嘔。

事後恐慌發作 因服藥請長假

事件後二天,我上班開會到一半,突然回想起那天在酒吧的場景。我往外衝,知道自己在流眼淚,但不知道嚴重程度。後來才聽同事說,我當時全身發抖到站不起來,地上有一灘水,都是我流的汗。同事們叫救護車,把我送到急診室打鎮靜劑。我沒在職場上出櫃,同事們也沒有多問。

隔幾天,我又恐慌發作,躺在床上不斷發抖、冒汗,家人陪我就醫。現在,我一天要吃12顆身心科藥物,醫師勸我暫停工作,因為藥物劑量較高,服藥後會想睡覺、大腦無法思考,我只好請長假,預計未來一年都必須專心接受治療。我預約過二次心理諮商,但都因為發抖到停不下來,無法出門,最後只好取消。有人建議我申請國賠,但我的身心狀況可以撐完整個程序嗎?我不確定。

今天為了接受採訪,我暫停服用部分藥物,也刻意穿了和當天同類型的服裝。

Eddie特地穿著與當天相似的服裝前來受訪,只是那天是白色,目睹警察暴力也直接導致恐慌等身心症狀。
Eddie特地穿著與當天相似的服裝前來受訪,只是那天是白色,目睹警察暴力也直接導致恐慌等身心症狀。

警察暴力讓我回到小時候的情緒中。國小、國中時,我都因性別氣質不同而被霸凌,同學對我吐口水、丟寶特瓶,放學時,腳踏車已經被解體;在學校上廁所,他們會用水桶往我潑水、當全班的面把我的褲子脫掉,面對霸權,我無能為力。

那時沒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就算跟導師說,導師也只會要我「狠一點」,國三時我才比較敢反抗。長大後,我成了教育工作者,我會在課堂上談人權、多元、跨性別、同性戀,問每個學生的想法是什麼?有時學生反應滿兩極,我會提醒他們,每個人都不一樣,都需要被理解和尊重。我想培養未來世代多元、包容的能力,我教了約6年,一開始有點綁手綁腳,現在愈來愈順手,也沒遇過家長抗議。

Eddie目前每日需服用高達12顆身心科藥物,也因此必須暫停工作。(Eddie提供)
Eddie目前每日需服用高達12顆身心科藥物,也因此必須暫停工作。(Eddie提供)

我以前很少去酒吧,40歲後才開始去CD,有些人會被BDSM(指綁縛與調教、支配與臣服、施虐與受虐等人際互動方式,核心原則為知情同意與安全界線)主題嚇到,但我卻開了眼界。有一次,有位男客自願被捆綁和撫摸,然後有女生圍上去摸那個男生,他似乎很享受。我嚇一大跳,朋友卻說:「烏托邦不好嗎?」這個經驗讓我徹徹底底喜歡上CD。其實在CD,性接觸是少數,我大概一個月去一次,是為了喝酒、放鬆、做自己。

事發前一天,我也去了CD。那天有個女生叫自己的男友鑽進狗籠,讓大家拍照;也有異性戀情侶對BDSM有興趣,來現場學習捆綁。你可以融入,可以觀察,也可以置身事外,沒有人會覺得奇怪,CD是一個很多元的地方。

愈配合 愈被踩在腳底下

麥斯 44歲 按摩師

那天,我覺得最荒謬的是有外籍客人因為沒穿上衣,被警察要求罰款1,500元,警察還說,如果不繳錢,在機場會被刑警攔下,可能無法離境。為什麼2026年的台北,警察還在用欺騙、恐嚇的手段?

麥斯回到事發酒吧Commander D,店家尚未開門營業,鐵門拉下。
麥斯回到事發酒吧Commander D,店家尚未開門營業,鐵門拉下。

我試圖跟警察對抗,刻意把視線範圍內所有的酒掃來喝,不斷干擾,例如警察喊「不要吵」,我就嗆:「怎樣?是圖書館嗎?為什麼不能吵?」大家只覺得我在發酒瘋、胡鬧。我趁警察不注意時把偷偷錄下的影片和文章發布到Threads上,有5千多人按讚。

我有穿上衣,但我想陪朋友,因此留在現場。律師告訴我們,我們不是被告,如果沒有罪名和具題理由,不需要跟警察走,但警察說:「你們不是三個三個跟我們一起上警車,就是被上手銬帶走。」離開酒吧時,偵查隊長問我身分證字號,我回:「我不配合查驗身分證,趕快把我上銬帶走!」我說我要開異議單(民眾異議紀錄表),隊長回:「好,會開給你。」接著轉頭對小隊說:「撤!」就把我丟在酒吧裡,其他人則被帶回警局。

跟警察交手過幾次,我知道愈是配合,警察愈會利用權威把你踩在腳底下。

麥斯曾多次經歷警察歧視性執法,包含在同志三溫暖遭頻繁臨檢騷擾、警察惡意「釣魚」查緝性交易等。
麥斯曾多次經歷警察歧視性執法,包含在同志三溫暖遭頻繁臨檢騷擾、警察惡意「釣魚」查緝性交易等。

我從會勃起以來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20多歲時,我對性有很多幻想,很渴望一個私密的空間,可以放心地尋找同類。在健身房、三溫暖,光是看到大家聚在一起、裸體走來走去,就覺得「原來我不是異類,很多人跟我一樣」,好放鬆、很有安全感。有一次,我在Aniki遇到臨檢,警察突然闖入,把所有人趕到大廳,排成一排,報上身分證字號,並拿DV拍攝我們的裸體。因為警察的頻繁臨檢,客人很不舒服,Aniki後來歇業。

寧可被抓去關 不想當軟柿子

那是我第一次見識到,同志會被公權力這樣對待。我念藝術,從來不為自己的裸體和情欲感到羞恥。幾年前,為了賺錢,我開始兼差做按摩,提供的不只性服務,也是一段帶點刺激、神祕的浪漫幻想。客人有的是深櫃,有的有家庭,進來前衣冠楚楚,但在我面前,他們可以自由展現情欲,我會滿足他們的幻想、傾聽孤單寂寞,觸摸他們的身體,跟他們一起呼吸。

2000年4月29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舉行「誰剝光同性戀—從AG健身中心事件談同志人權」座談會。(喀飛提供)
2000年4月29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舉行「誰剝光同性戀—從AG健身中心事件談同志人權」座談會。(喀飛提供)

有一次,同事遇到警察「釣魚」,警察衝進按摩工作室搜索,罵我們是「姦夫淫婦」,把所有人抓走。警察威脅我,例如說:「如果不配合,會找記者來拍。」我堅持自己沒做錯事,警察只找到衛生紙、保險套,沒有性交易證據,我全身而退,按摩店則被迫轉移陣地。

CD事件後三天,我吃不好也睡不好,情緒稍微平復後,有天在街上眼前突然一黑,差點昏倒。這些年來,警察對弱勢的壓迫沒有改變過,他們專挑同志、性工作者,認為我們就是被唾棄、被瞧不起的一群人,即便警察執法過當,我們也不敢為自己說話,因為我們害怕曝光,也不會有人幫忙發聲。

以前我們還可以用手機對外聯繫,這次警察更誇張,把我們當成罪犯,喝令蹲下、控制並剝奪自由。如果有正當理由,就把我抓去關。我不願意被嚇唬、被牽著鼻子走、被當成軟柿子捏。

 

警察看不到的地方 我們牽著手

Johan 34歲 醫療人員、社團法人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理事

那天是會員活動「皮丘日」,我們這區最熱鬧,一桌約20個朋友喝酒、聊天,下午四點半,警察高喊「搜索」闖入,命令所有人蹲下,要店家關閉音樂、打開白色強光。我點了一下,包含便衣和制服,大約35位警察。看管我們的警察點名一個身材較矮小的客人說:「你剛剛沒穿衣服,把衣服脫掉。」這位客人沒回嘴,默默坐著,半小時後,警察再次命令他站起來,說:「你現在給我過來!把衣服脫掉!」我很生氣,希望他不要脫衣。最後,他還是脫了衣服。

親歷事件的Johan是醫療人員、同志家族的「家主」,努力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資源用來協助需要的社群夥伴。
親歷事件的Johan是醫療人員、同志家族的「家主」,努力將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資源用來協助需要的社群夥伴。

另一位朋友聯繫了律師,律師問警察:「你們的搜索票是可以搜身的嗎?」一位便衣回:「可以。」還嘲諷:「你沒讀書嗎?」朋友按照律師指示,要求開異議單,便衣回:「你好吵。」便衣逐一翻查在場每位客人的包包,還把一包香灰拿去做毒品檢驗。

我有強大心智 協助百人社群

我趁警察不注意時趕快穿上衣服,因此沒被帶回分局。離開酒吧時,警察一一查驗身分證,我看到好幾個警察面有難色,甚至手在發抖,他們也不想這樣做,但只能服從命令。當晚我立刻聯繫NGO夥伴,和律師討論,遇到警察臨檢、搜索,甚至命令脫上衣、要求搜索包包,該怎麼辦?我把應對教戰守則印製成小卡,希望給社群多一點安心。

Johan印製「你不是一個人」小卡,支援同志若遇警察臨檢、搜查的應對技巧與法律知識。
Johan印製「你不是一個人」小卡,支援同志若遇警察臨檢、搜查的應對技巧與法律知識。

我個性比較外向,22歲開始跑夜店,在這些空間,大家都是同志,有些情欲探索再自然不過。西門町一帶的同志夜店我都很熟,還會將各大夜店好玩活動整理成「台北彩虹派對週報」,發布在Threads上。我有心理學背景和強大的心智,但不幸地,我看到一些人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我的角色像是守門員,如果有迷惘、徬徨的人想求助,我會給予心理上的指引,協助他們找到對的方向。

我在夜店交到很多朋友,漸漸形成一個100多人的社群,平時互相串門子,有人失業、失戀,就來家裡坐坐,彼此陪伴。我有愛我的家人,所以有能力將愛分享出去。

4月17日,台灣基地協會聯合多位民團召開記者會聲援Body Fresh,控警方選擇性辦案。(翻攝自台灣基地協會臉書)
4月17日,台灣基地協會聯合多位民團召開記者會聲援Body Fresh,控警方選擇性辦案。(翻攝自台灣基地協會臉書)

那天的現場很壓迫,但在警察看不到的地方,我們都牽著手。我看到有人恐慌快要發作,會叫其他人去抱抱、揉揉他們。我相信社群是有力量的,也希望所有人知道:你不是一個人。

把怪拉到自己身上

Vino 43歲 法律工作者

下午4點20分,我和新竹來的朋友進入CD。那天活動像《哈利波特》裡的全口味豆,什麼人都有,可以認識不一樣人。但我們才剛換完酒,警察就衝進來了。

大學時,我在同志酒吧Fresh工作,早就習慣臨檢。警察來,大家合作,讓他們完成工作就好。但這次不一樣。警察命令所有人蹲下。有一個人臉色蒼白,說自己低血壓,蹲不下去,警察就用士官長的口氣問他幹嘛不蹲。還有人拿起手機,警察飛撲過去搶走。

↓Vino是法律工作者。經過這次事件,他說自己相信法律,但不信任執行法律的人。
↓Vino是法律工作者。經過這次事件,他說自己相信法律,但不信任執行法律的人。

我也蹲著,陪我來的年輕朋友一直發抖。我牽著他的手,摸摸他,告訴他沒事。這時我意識到,今天會是一件歷史事件。既然不能拍照,我就想像自己在演《倚天屠龍記》,我當殷素素,朋友是張無忌,我們要記住這些人的樣子,仔細地看清楚。

我是法律工作者,卻一直不知道那天警方的搜索票究竟寫什麼。最後他們用有沒有穿衣服來區分誰先走、誰留下。可是沒穿衣服有違法嗎?根本是拿《刑法》進場,處理《行政法》的事情。走到店外後,直到有律師到場,我才放心跟朋友離開,那時大概五點半。

出來後,我先去IKEA大吃一頓,點了將近一千元,根本吃不完。一邊吃,一邊想要怎麼發文,我只糾結一件事情,就是要不要在貼文裡提到蔣萬安;發出去,就準備跟網友吵架。這是有策略的,我就是要讓更多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酸民要怎麼看我都無所謂。

搜索隔天,「貧窮瞎妹武裝陣線」發起至紅樓前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抗議。(劉旭鈞提供)
搜索隔天,「貧窮瞎妹武裝陣線」發起至紅樓前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抗議。(劉旭鈞提供)

玩《魔獸世界》,我喜歡當「坦」(指線上遊戲裡負責吸收傷害、保護他人的角色)。當坦不用跟別人競爭輸出,只要把怪拉到自己身上,任務就是讓大家活下來。我沒有在現場硬碰硬,但出去以後,總要有人坦。有人在Threads跟我吵,我就回他。我一整夜沒睡,回到早上九點。

仍然相信法律 不信執行的人

時間好像回到24年前,那時我19歲時,在輔大讀書。有天上廁所—當年都是蹲式馬桶,前面有張可以撕電話條的社團招生廣告,叫「同窗社」。那時沒交友軟體,想認識自己人,得加入實體社團。但加入有層層關卡,要先打電話過去,對方說:「BBS上聊。」之後才告訴你在哪見面。當時,我們都去一家叫楓橋的簡餐店二樓包廂,吃飯、聊天,玩狼人殺。老實說,沒做什麼厲害的事情啦,只是相互陪伴。小小的和式包廂,是我們能做自己的地方。

一年後,我變幹部。社團沒有正式立案,我卻跑去向學校爭經費,神職人員拒絕時說了一些不友善的話:「你們根本不該存在。」我當時很生氣,現在想想,沒有正式社團資格,本來就很難拿錢,那場架有點白吵。但這次CD事件不同,我的目標就是讓事情被看見。

大學時,我失戀,想說人生最痛苦應該就是這樣,不如就出櫃吧。那天是週日早上,我媽躺在床上看報紙,聽完她只說:「反正不能結婚,喜歡女生還是男生都沒差。」我媽就跟《神鵰俠侶》裡的李莫愁一樣,不相信愛情,只在乎我會不會步上婚姻的陷阱。既然我媽不覺得怎樣,後來我也不怕別人知道我是gay。

法律工作讓我知道警察權力的界線,但這次卻親眼看見規定和執行可以差這麼多。現在遇到警察像開盲盒,不知道會碰到怎樣的人。我相信中華民國的法律,但不相信執行的人。

申誡處分不痛不癢 應從偏見式執法改革

研究男同志警察組織文化、現任台灣法律與社會學會執行祕書的林祐臣認為,申誡不痛不癢,既不影響升遷,也可記功相抵。再者,只懲處個別員警,無從改變問題。建議3項具體改革措施。

1.建立「執法偏見風險評估」。警方應具體說明為何選擇某場所、對象查緝,所謂「高風險」有何客觀依據,不能以學長傳授的經驗或模糊印象取代判斷。林祐臣研究發現,警察以查獲率、辦案績效解釋為何在男同志交友軟體佯裝使用者查緝毒品,卻較少提及以同樣手法查緝異性戀交友軟體。這樣的選擇性查緝可能使查獲成果反過來強化偏見。

2.比照校園性平會,建立獨立外部審查機制,引入警察體系外的法律、人權、性別專業者,檢驗勤務決策、現場指揮與後續處置,而非僅對基層員警言行究責。

3.將反歧視原則納入勤務、警校教育及人事考核;未來從立法層次上推動反歧視法。林祐臣曾訪談22名男同志警察。一名受訪者回憶,主管曾在工作群組說過去查辦的毒品轟趴「都是男同志」,提醒同仁「愛惜自己的羽毛」。一名同志學長看了不安,擔心主管已知道自己的性傾向。

類似的身分與犯罪連結,也出現在警察高層的發言。9月18日,新北市警局長方仰寧在局務晨會談及警官涉毒案時,據報稱有同志傾向的同仁及「男男」是吸毒「高風險對象」,引發歧視質疑。林祐臣認為,真正需要改變的,遠不止基層警察失言,而是警察組織文化長久以來界定誰「正常」、誰「可疑」的標準。

我們像豬肉 用筆在手上打勾

小A 三十多歲 行銷業

那天下午,我坐在樓梯上休息,因為酒吧裡有點熱,我脫了上衣綁在腰間,聽到「蹦蹦蹦」聲音,看到便衣衝進來,還以為是黑道上門討債。我有點慌,大腦沒反應過來,呆呆地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我十年前開始接觸BDSM,先在網路上做了很多功課,也直接來CD觀察、請教這個圈子的人如何互動,例如犬和主人是相對的關係,主人施加命令和照顧,犬則期待主人的關心。就像Cosplay、變裝皇后,進行BDSM的當下可以跳脫社會身分,掙脫框架,抒發壓力。這樣的互動方式很吸引我,可以看到每個人的不同面向。

BDSM有一套規則,例如設定用語、手勢,表示「不要了」「暫停」,只要講出來,就一定要停止,絕對不是欲拒還迎。BDSM關係僅限於你我之間,是彼此依賴的強烈連結,共享親密時刻。像電影《格雷的五十道陰影》講述男女主角之間的約定,這需要很了解對方想法,不斷討論、溝通,確認雙方都可以接受。

親歷事件的小A說自己心態強大,但看到警車,還是不免感到緊張、心跳加速。
親歷事件的小A說自己心態強大,但看到警車,還是不免感到緊張、心跳加速。

CD有名到許多外國人慕名而來,因為店家會保護隱私,管制進出,給大家安全、信任的空間。店裡隨處可見「禁止攝影」標語,也會廣播提醒所有人:想要觸摸對方,要先徵得同意。這裡的會員活動必須繳費、審核身分,確認你都了解活動主題和內容才能進去。我們知道自己很容易被針對,因此更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個遵守、了解法律的人。

但那天,我們像罪犯被對待。警察喝令我們蹲下,禁止錄音錄影,我的手機放在口袋,不敢拿出來。有人問:「搜索票範圍是否包含搜索客人?員警編號是幾號?」他們都不回答。有位身障者在廁所,可能需要協助,在我面前的員警用近乎冷血的口吻說:「殘障也可以做愛喔?」店長聽到後情緒很激動,跟警察爭執起來,卻被上手銬、強制下跪。

小A認為同婚合法不代表真正平權,仍有許多議題需要被看見。
小A認為同婚合法不代表真正平權,仍有許多議題需要被看見。

 

在店裡脫上衣 竟涉違社維法

搜索超過一個小時,只找到一個保險套,保險套不是犯罪吧?它就是健康的安全措施啊。這麼多警力,控制了近200人,期間我們沒有人身自由,花了所有人這麼多時間,到底要找什麼?有位外國朋友從包包拿出身分證明時,一旁的員警似乎仗著外國人不清楚台灣法律,沒有詢問,就直接伸手進包包翻看、搜身。

搜索結束後,上面又下來一道命令,沒有完整穿好衣服的人要被帶回警局。警察一一檢查身分證,檢查完後用簽字筆在手上打勾,我們是檢驗合格的豬肉嗎?

我們三人一組,坐五人座小客車,花了很長時間移送,大約七點多到萬華分局。我一路上都在想,什麼時候才可以結束?我只是來參加活動,為什麼被帶回警局?我很像在看電影,只希望鬧劇趕快結束。做筆錄當下,我才知道我多了一個身分,叫做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問:「你知道在店裡脫上衣可能違反《社維法》嗎?」我說:「我在店裡喝酒,覺得放鬆、有點熱,因此脫了上衣,在會員制的密閉空間,進來的人都是知情同意,為什麼違法?」再說,按照《社維法》,警方如果看到有人裸體,應該要先讓他穿衣服吧?警察沒有「勸阻」,反而不讓我們穿衣服,是在助長犯罪嗎?

這幾天,我看到警車會突然心跳加速,這次事件讓我覺得,過去上街遊行、倡議,難道都白費了嗎?有人說,都婚姻平權了,為什麼還是要上街遊行?這幾年,我還是會參加各地同志遊行,倡議身障者的性權、跨性別等更弱勢、少數的議題,我希望這些努力不會白費。

滿地沒有保險套

T先生 44歲 工程師|P先生 48歲 金融業

那天,一群朋友在CD慶生,喝了一點酒後,大家起鬨說要把上衣脫掉。我們把上衣綁在腰間,警察進來時,我們並不覺得裸上身有任何問題,那只是週末下午和朋友一起喝酒、聊天的場合。可是,搜查結束後,警方要把裸上身的客人帶回警局。

晚上七點到了警局後,空等到快八點,警察一直說不清楚到底要做什麼?我們受不了,開始躁動,有些人想要離開,警察說:「你們可以離開,但未來若有需要,會寄通知到家裡。」我們只好留下來。九點多才開始做筆錄,離開警局已近十點。

事後我們開玩笑互稱「獄友」,還自嘲「因為脫上衣被抓去警察局」。

P先生(左)和T先生(右)在同婚專法通過後結婚,這次事件令他們想起2018年婚姻平權公投大敗的集體創傷。
P先生(左)和T先生(右)在同婚專法通過後結婚,這次事件令他們想起2018年婚姻平權公投大敗的集體創傷。

我們以前都算深櫃,2015年認識、交往後,才開始認識同志圈的朋友。2018年的婚姻平權公投遭到七百萬票否決,真的讓我們感受到歧視的眼光,原來社會上有這麼多人反對我們,彷彿我們不該存在。同婚專法通過那天,我們下班後立刻衝去青島東路,那時很開心,感覺參與到歷史上重要的一天,即便有些立委承受地方選區的壓力,還是勇敢投下贊成票。2020年結婚之後,我們才對家人出櫃:「他不是我的朋友,他現在是我的另一半。」同婚合法化讓我們比較有底氣,家人也覺得有法律保障,比較放心。

錯誤決策執法 才需要被檢討

婚姻平權後,社會上真的沒有反同的聲音嗎?其實我們私下聊,很多人只是表面上不談,私下還是對同性戀有很多不理解、窺探,我們一個在營造業、一個在金融業,那裡的職場觀念還是比較傳統、保守。職場上,我們不會刻意隱瞞已婚身分,但還是不想成為同事們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有時擔心會不會影響人際關係、職涯升遷?心裡還是打一個問號。

同志運動者喀飛指出,平權不能只停留在同志可以結婚,更要把它視為一場文化運動,所謂的尊重,也不該留給符合主流價值的同志。圖為2024年同志遊行。
同志運動者喀飛指出,平權不能只停留在同志可以結婚,更要把它視為一場文化運動,所謂的尊重,也不該留給符合主流價值的同志。圖為2024年同志遊行。

男同志還是很容易被貼上各種負面標籤,例如一些新聞把這次事件描述成「地板上滿滿都是用過的保險套」「人體蜈蚣」「多人運動」。其實在場的人都知道,根本沒有滿地保險套。有人開玩笑:還在使用保險套的,難道連PrEP(暴露前預防投藥)都不知道要吃嗎?有人覺得男同志就是愛玩、親密接觸比較多,但反過來說,也因為這樣,男同志的衛教觀念更完善,更懂得保護自己。

我們體諒警察,也願意配合臨檢、搜索,但難道不能用合法的方式嗎?我們也觀察到,那天警察的情緒轉折落差很大,一開始很凶,後來發現大家很配合,也搜不到什麼犯罪證據後,態度放軟,好像有點覺得「今天到底來幹嘛?」這件事情讓接受任務指派的基層員警也受傷,上面卻沒有人出來說明,這些指令究竟是誰下的?我們認為,錯誤決策和不當執法才是真正需要被檢討的地方。

這是我們最後可以呼吸的地方

Y先生 40歲 媒體業

那是一個平凡無奇的下午。我穿著一件無聊到不行的黑色T-shirt、深色運動褲、運動鞋,去CD喝酒。遇到久違的外國朋友,我們正在吧檯聊天,突然門開了,一群人衝進來大聲嚷嚷。我以為是酒吧的主題活動,畢竟CD有軍警制服日。可是主角出場,總要關個燈、放點音樂吧?什麼都沒有,只有反覆傳來的「警察」「蹲下」。

我蹲下了。很像當兵,沒有命令,就不要動,不然會成為出頭鳥。事情荒謬到這種程度,我立刻抽離了,像悲傷五階段裡的否認。我彷彿坐在電影院,看著自己遭遇這一切。這層保護讓我沒那麼不安,但內心其實是厭惡的。

被搜索時,Y先生外國友人和警方表示:「這是我們最後可以呼吸的地方了。」警方聽了只是露出不以為意的表情。
被搜索時,Y先生外國友人和警方表示:「這是我們最後可以呼吸的地方了。」警方聽了只是露出不以為意的表情。

離我最近的員警,給我的感覺比較像「有牌流氓」。他發現有人蹲著錄影,二話不說搶走手機,怒氣都朝那個人發洩。我們其他人反而「逃過一劫」。我很怕警察當場對他動粗;平常在Threads滑到暴力影片,我一秒就會滑走。同時,我很佩服那個人,至少有人把這一切紀錄下來。

帶外國友人來 無法合理解釋

成長過程中,我不覺得自己遇過系統性的歧視。以前有人偷看我的日記,把我喜歡男同學的事到處講,但那比較像屁孩行為。可是經過那天下午,我發現,要當英雄好不容易。十個左右的警察站著,我們蹲著,像牧場裡的動物。動物怎麼可能反抗主人?

10月7日,台灣前進陣線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律師李惠暄(中)與其他小黨候選人一同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李惠暄提供)
10月7日,台灣前進陣線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律師李惠暄(中)與其他小黨候選人一同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李惠暄提供)

動物要一批批檢查身分,快輪到我們時,有警察說:「哇,你們底下可以擠這麼多人喔。」我的外國朋友有點哀怨地用中文回:「對啊,這是我們最後可以呼吸的地方了。」我趕緊拍他的右腿,用英文說:「好了、好了。不要再講。」我是台灣人,是地主,不能讓客人在這出事。

CD對許多人來說,就是一個安全空間。我去過「飛客日」,幾乎都是異性戀客人,有人戴動物尾巴,有人自願讓繩縛師綁,還有伴侶一起來認識朋友。我也遇過一個背著樂器到酒吧裡的異男,問我怎麼跟女生聊天。在那裡,大家知道身體界線,碰觸要經過同意。在外面可能被視為怪的人,在這裡都不是怪。但那個下午,好像有人拿鏟子狠狠插進螞蟻窩,翻起來攪爛。

事發時,Y先生感受到類似解離的症狀,至今仍無法「理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事發時,Y先生感受到類似解離的症狀,至今仍無法「理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終於回到陽光下。我陪朋友去便利商店買飲料,再到福星國小坐著。買飲料時我一直道歉,覺得好丟臉,怎麼讓來台北的朋友遇到這種事?晚上六點半我還要去應酬,一邊吃飯一邊看網路上的討論。

我不斷想:是不是警方以為這裡藏了詐騙集團的水房?一定有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否則為什麼要這麼做?直到現在我還像一個觀眾,看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並沒有因此無法生活,也願意在需要時作證。但現在好像電影演到一半喊卡。我還在等有人告訴我,警察為什麼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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